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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院公布首批“拒执”罪典型案例 最高被判2年实罚
2019-08-23 17:4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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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23日南通讯(记者 李志华)8月23日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2016年以来首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首批典型案例,并对部分案件现场以案说法,进一步震慑“老赖”行为。

  被告人桑某某在如东县人民法院有五起执行案件均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819289.52元,而被告人桑某某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下,先后于2016年3月、7月在南通永兴二手车市场分别花费168000元、225000购置汽车两辆,并登记在他人名下,供自己使用。如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桑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如东法院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本案桑某某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下,先后购置车辆,并为规避执行,将车辆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南通中院刑一庭庭长臧建伟表示,实践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登记在案外人名下,严重阻碍人民法院执行,以后这种行为将成为人民法院打击的重点之一。

  据了解,2016年以来,南通全市法院建立完善了执行联动大格局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制裁力度。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7317件,结案11106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262.7亿元。其中,仅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1345件,同比上升1.48%,结案45170件,同比上升21.14%,执行到位标的100.74亿,同比上升31.89%。同时,为全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南通全市法院累计向最高法院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6498人,其中23126名被执行人在强制威慑下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三年来,坚持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组织全市法院集中执行,共组织全市法院集中执行687次,司法拘留3174人,限制出境1227人,移送追究拒执罪117件133人,判处拒执罪的有18件20人。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骥表示,首批公布的十大“拒执”罪典型案例有个共同特点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为在全市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由南通市政法委牵头并于近期出台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指引(试行)》文件,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更有利于重塑司法权威,引导社会公众务必遵法守法,促进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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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华诚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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