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3日南通讯(通讯员 李慧)因沉迷赌博欠下高额赌债,南通市通州区一男子发起赌博诈骗,与同伙先后骗取他人33万余元。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依法判决,被告人季某等11人均以诈骗罪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罚金。
2018年3月,被告人陆某因赌博欠下高额债务无力偿还,遂由被告人江某联系被告人季某、邢某,与陆某共同计议,利用作弊仪器与被害人印某、杜某赌博,以此诈骗两被害人钱财。同月的一天晚上,陆某指使被告人杨某邀约被害人印某、杜某来到金新街道老朝东圩村一平房内,与其和季某等人以“斗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过程中,由杨某拉拢印某、杜某坐庄,被告人季某等三人坐门子,其中季某提供电子分析仪、耳机、探头牌等作弊工具,被告人李某假装提供赌博资金,被告人江某等三人在旁边“飞苍蝇”,以上被告人按照各自分工,使用作弊仪器并互相配合控制赌博输赢,骗取被害人印某、杜某的钱财。法院经审理查明,季某等11人先后共作案3起,共骗取两被害人331000元。案发后,季某、陆某等部分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201000元。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季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作弊仪器,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