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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惠及台胞50条意见 其中24条为南通独有
2019-02-27 08:53: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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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通网讯 (记者卢兆欣)《关于深化通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于2月14日正式下发,惠及台胞50条意见,其中24条为南通独有。昨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办、市台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等。

  南通与台湾有着密切联系,我市是台胞、台商在大陆的重要集聚地之一。截至去年,落户南通的台资项目已累计达2000多个,到账台资超过94亿美元,落户南通的台资大项目数量仅次于苏州,位列全省第二。我市已连续7届举办台商产业转型升级峰会,在台商中有着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南通正成为台资企业、台湾人才来大陆创新创业发展的青睐之地。

  《意见》共计50条,分为“深化通台经贸合作”“促进通台人才交流与合作”“支持台胞在通就业创业实习学习”“扩大通台社会文化交流”“方便台胞来通居住生活”五个方面。“惠及台胞50条意见”是对国台办“31条”和江苏省“76条”因地制宜的细化和延伸,更加明确了政策支持标准和服务细则,其中有24条为我市独有的已出台政策措施,体现了南通特色。

  对台资项目设备投资的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对台资企业开展智能化先进技术改造的,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2000万元;对台湾高层次人才来通创业,最高可给予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或5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还可享受最高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其他特定待遇……市台办负责人介绍,《意见》有着政策覆盖面更广、政策含金量更高、政策落地落实更便捷等特点。大到对台资企业的扶持奖励,小到台湾同胞可同等办理市民卡、公交长寿卡等,“惠及台胞50条意见”涵盖了台商台胞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是我市首个对各个领域全面覆盖的政策文件。

  “其中24条是其他地方没有的,每一条对台商都很有帮助,有利于增强大家的信心。”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南通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刘璟芳认为。南通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副教授黄宇平来自台湾新北,去年1月进入通大工作。他说,意见中关于台胞子女上学的政策让他印象深刻,“享受同等待遇、就近入学,这些都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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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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