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27日南通讯 记者昨日从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就群众举报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月13日,有群众向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称,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苯胺)经营活动。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开展调查,发现情况基本属实。
通报显示,双马化工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从外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苯胺,销售给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数额巨大。该情节涉嫌构成犯罪,将依法依规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暴露出涉事企业缺乏主体责任意识,属地政府疏于履行监管职责。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普法宣传贯彻,提高群众和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