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南报融媒体记者 许琴)日前,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房产等部门单位,开展群租房整治。市民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等渠道举报的线索一经核实,即予以奖励。
从现在起到2020年11月份,全市集中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行动,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房产、规划和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电力等部门单位,深入整治群租房中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改善群租房安全状况。
此次整治重点是: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屋;成套出租房中非亲属关系人员共同居住,且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低于15平方米的房屋。
《意见》明确,整治过程中,对违法建设的群租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督促整改,依法予以处罚;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以及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房产和建设部门要督促整改,依法予以处罚;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群租房,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取缔;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及时落实化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