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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维修资金“增值”700万 南京业委会办成“公益组织”
2019-07-01 08:44:00  来源:南报网  作者:毛建萍 殷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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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报网讯(通讯员 毛建萍 记者 殷学兵)成立之前定下“规矩”,业委会成员原则上党员占多数,成立后弘扬正能量为小区办实事。日前,建邺区莫愁湖街道对辖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莫愁湖社区万科金色家园党支部被街道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

  位于莫愁湖畔的万科金色家园,共有业主1035户。10多年前,小区在莫愁湖社区党委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街道工委和社区党委的指导意见,新一届业委会筹备时,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施军提议,在小区议事规则里增加一条:业委会组成人员中,原则上党员占多数,业委会主任应由党员担任,这是强化小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引导业主自治工作的组织保证。最终,这一条得到业主大会通过。”万科金色家园党支部书记、万科金色家园业委会副主任许效康说。

  最后经过公开选举,7名业委会成员中,有4人是党员。经投票,为人正派的老党员施军,被推举为业委会主任。“我们这些退休人员,吃穿不愁,大家聚到一起,就想发挥自己的余热,做点公益。”走马上任时,施军建议,业委会7名成员,不拿一分钱报酬,业委会就相当于一个公益组织。针对小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的使用,他建议建立完整的财务制度;业委会每半年公布一次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和公共收益的明细账,接受业主监督。

  业委会“施政”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盘活维修资金。小区有2700万元维修资金,躺在账户上,就是‘死钱’。经业主大会同意,业委会把这笔钱分成几块,购买了银行基金。每年,小区维修都要花去百十万元,但16年下来,2700万元维修资金不但一分没少,还净增了700万元,达到3400万元。多出来的钱怎么办?“公共收益为全体业主服务。”许效康说,根据业主大会通过的小区议事规则和财务制度规定,莫愁湖公园门禁管理费、重阳节60周岁以上老人旅游、年终业主大礼包等,包括配合社区治理,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比如中秋晚会、春节晚会等,都从公共收益支出。

  “账目清楚,处处为我们着想,我们非常开心。”采访中,不少业主这样说。

  “小区原来有个业主,个人建立了以运动、健身为目的微信群,由于该群不是实名,而且没有明确的群规,所以群中偶有明显负能量的言论,群主也不好管理。”许效康说。业委会认识到,在自媒体时代,必须由业委会和党支部出面,建立业主的实名认证群,进行有效管理和引导。“事实证明,有效管理和引导的自媒体,对弘扬正能量、促进小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业主自治工作的领导,起到了积极作用。”莫愁湖社区党委书记曹国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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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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