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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提高至900元/月 南京11万困难群众受益
2019-07-01 08:43:00  来源:南报网  作者:秦冬平 马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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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报网讯(通讯员 秦冬平 记者 马道军)每年7月1日都是南京低保“提标”的日子。昨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天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目前的86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困难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等对象的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此次提标,全市约有11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市民政局副巡视员胡益民介绍,我市从1996年、1997年分别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已经20次提高低保标准。

  多年的低保提标,给全市困难群众带来的是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除了低保金外,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很多优惠帮扶政策,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减免,以及每年底的春节慰问。另外,在物价上涨过快时,还发放物价补贴。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每名低保对象每月获得的优惠减免约达400元以上,也就是说,我市低保对象实际月人均收入已经达到1300元以上。

  “我们又要涨工资了。”昨天,秦淮区洪武路街道棉鞋营社区低保户雍小双笑着对记者说,他口中的“工资”,其实就是指政府每月发放的低保金和残疾补贴。他的家庭是1999年进线的老低保户。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999年刚进低保时,该家庭每月仅有保障金460元。今年低保“提标”后,他们一家4口的月收入将达6620元(包括4个人的低保金、雍小双妻子和岳母的残疾补贴、房产部门发放的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雍小双岳母的基础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今年民政系统正在大力推进“温情”救助改革。一是加大医疗、护理等刚性支出费用的扣减,让更多边缘家庭能获得低保待遇;二是完善低保“缓退”制度,让一些通过就业等收入超标的低保家庭能继续享受最长2年的低保待遇,确保他们稳定脱贫;三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发挥专业社会组织优势,对低保等困难家庭,除资金救助外,针对他们不同需求,提供更多实物救助和心理帮扶以及社会融入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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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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