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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院公布拒执犯罪9起典型案例 "老赖"儿子成"小赖" 父子双获刑
2018-07-04 09:36: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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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施法萱 江研 高妍 记者张源源)“老赖”父亲欠债不还,还让儿子帮忙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昨天在高淳区人民法院,父子俩因为拒不执行判决罪双双获刑。当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今年以来拒执犯罪审理情况,并发布涉及15名被告人的9起典型案例。

  濮强(化名)和濮涵(化名)是一对父子,父亲濮强在外做工程生意时,为某公司租借钢管的合同中提供担保。2012年,濮强和该公司一道因未按期支付租赁款而被告上法庭。根据法院判决,该公司需要返还钢管6万余米、扣件近8万个,另需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231万余元,濮强对该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向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14年,鉴于濮强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法院对他司法拘留15天,并再次送达法律文书,要求他还款。

  濮强仍未还款,在2014年被司法拘留后,他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小轿车过户给朋友,并指使这名朋友将汽车过户到濮涵名下。另外,在对外承接生意时,濮强也用儿子的银行卡收钱,继续制造自己名下“无钱可还”的表象。

  该案中,被告人濮强为逃避执行判决,不仅拒不申报、履行义务,还将财产转移,濮涵明知父亲对法院生效判决有执行义务,仍帮助父亲转移汽车,还提供银行账户接收工程款,导致法院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濮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子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共犯论处,两人为共同犯罪。考虑双方在该犯罪行为中的主从犯作用,父亲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26岁的儿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市中院发布该起案例时称,两被告人至今未履行义务,法院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并对两被告人判处实刑,惩治此种恶意串通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教育和警示拒绝还款的“老赖”及其亲属。

  当天,江宁区人民法院也对3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3名被判腾空房屋却拒不搬出者均被判刑。2017年年底,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线索63件,其中9件、15人已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

  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张雁说,执行生效裁判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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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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