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元旦将至,大家最期待的“年终奖”也在路上啦。在市区一家企业工作的程先生,最近接到单位财务通知称要发年终奖,并且要扣个人所得税,他希望能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年终奖”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了解一下相关的个税知识点。
据介绍,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纳税人关注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问题,目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和“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这两种计税方式:方式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方式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居民个人赵卫2020年12月从单位取得全年绩效奖金48000元,2020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1.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48000元单独计算: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全年一次性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590+2280=6870(元)
2.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48000元并入2020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每个人工资薪金不一样,适用哪种方式计算出来的税额少,要具体计算分析,纳税人要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式。在“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操作上,建议扣缴单位在申报个税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待次年3~6月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由纳税人本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自行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计税方式。(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