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袁青青 徐正伟)“车是家里亲戚的,他平时不开,就借给我开了。驾驶证是我朋友的,他没有车驾驶证用不到,我就拿来贴上我的照片使用。”近日,东海警方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而这名司机的行为让民警“哭笑不得”。
近日,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青湖中队民警在南古寨执行勤务期间,发现一辆悬挂鲁Q牌照的面包车行迹可疑,便上前对该车驾驶员进行盘查,经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浑身酒味,对其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168.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登记其身份证时发现其姓名叫李某亮(男,52岁,山东省郯城县人),民警随后查看行车证和驾驶证,驾驶证上的名字竟是杨某远,但贴了李某亮的照片,这一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中队,经讯问,李某亮对自己无证醉驾的行为供认不讳。李某亮告诉民警自己最近都在山左口乡的一处工地上干活,往来不方便,所以他便从亲戚处借了车,并从朋友杨某远那里借了驾驶证,并贴上自己的照片。当天他到工地上干活,工作结束后便和几个工友一起吃饭喝酒,喝着喝着就喝多了。以为自己证件“齐全”,不会有问题,谁料还是被民警一眼识破。
目前,李某亮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