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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涉企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9-04-25 06:5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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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2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孙静)4月23日上午,灌云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通过微信交流、电话沟通等调解方式,成功调处一起涉企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朱某在某企业工作时不慎摔倒致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因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处理。经审查,因本案属于用工单位与职工之间的纠纷,用工单位进行了工伤认定申请,但鉴于职工已超过退休年龄,用工单位无法为其交纳相关的工伤保险,故仍需由用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为了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以及被告企业正常运转,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彻始终,考虑到被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外地人,采取微信、电话形式多次沟通、交流,告知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反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互谅互让。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形成一致意见。企业法定代表人连夜从外地赶回当场给付相关款项,并对法院为主动企业发展考虑、减轻企业诉累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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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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