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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找着了“商机” 这个烟贩子最终落网了
2019-04-17 06:2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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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16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袁青青 杨百洋 王聪浩)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沭阳县男子汤某得知在东海县不太畅销的几个品牌香烟,而在外地却很受欢迎。正在为赚钱一筹莫展的他“眼前一亮”,以为自己找到了发财的路子,岂料在运输途中被执勤交警查个正着。

  4月13日晚,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房山中队民警在房山镇吴场桥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悬挂苏N号牌小型面包车行迹可疑,民警遂上前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民警立即提高警惕,让驾驶员将车厢打开。这一打开让民警大吃一惊,整个后备箱装满了香烟,经清点有7个品牌的香烟,共计800条,价值人民币15000余元,民警立即与东海县烟草局取得联系。

  经询问,驾驶员系汤某(男,28岁,江苏省沭阳县人)。近日,他听朋友说东海不太畅销的几个品牌香烟,但是在外地却很受欢迎。当时正为如何赚钱而发愁的他,立即想到了这是个赚钱的“好路子”。于是,他到东海各乡镇小商店以低价收购香烟,打算运往外地进行销售。岂料还未出东海县,就被民警查获。当晚9时许,东海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前来开展案件移交工作。在依法、妥善办理移交手续后,民警将涉案香烟移交东海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运输烟草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运输烟草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否则构成非法运输。非法运输烟草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相应刑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运输烟草等需经国家专卖许可的货物、物品时,需要及时办理相关准许运输证件,否则,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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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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