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连云港交警徐圩新区大队速破一起“酒驾顶包”交通事故案
2018-09-26 15:3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李健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9月26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李健)昨日23时许,赵某飞(男,32岁,河南禹州人)驾驶苏B开头吉利SUV沿徐新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板徐路口西侧500米处时撞击路灯杆。

  事故发生后,赵某飞弃车逃逸并指使于某秋(女,34岁,江苏徐州人,系赵某飞妻子)顶包。经过徐圩新区大队办案民警张洪强等调查取证,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于某秋供认其受赵某飞指使冒名顶替的事实。当日晚11时30分许,赵某飞迫于压力到徐圩新区大队投案自首,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酒精测试含量为60mg/100ml,赵某飞对其酒后驾驶发生事故、指使他人冒名顶替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驾驶人赵某飞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未构成犯罪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被处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

标签:
责编:张静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