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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失主电动车钥匙也不拔 被一七旬老汉偷了两次
2018-09-12 07:2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闵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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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12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闵星)粗心店主将电动车没拔钥匙就停在店门口,第一次被盗后好在很快便被民警找回,时隔三个多月在同一地点同次被盗。原来,两次作案者竟是同一个人。

  今年5月的一天中午12时许,连云港市海州区欧女士将电动车停在自己的店门口,一时大意,没有给车上锁,连钥匙都留在了车上。可等到下午准备出门时,才发现车不见了。新海派出所接警后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偷车贼将欧女士的电动车骑到了对面的小区后,便匆匆离开。到小区内一找,果然在一单元楼道内发现了欧女士丢失的电动车,但钥匙被拔下了,还上了锁。便衣民警在电动车周围蹲守了几日,却未见嫌疑人现身。后欧女士因用车需要,用备用钥匙将电动车打开,骑回了家中。

  没料到三个多月后,欧女士电动车再一次不翼而飞,她再次前往派出所寻求帮助。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调取案发地周围监控,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徐某,并于9月10日11时许在徐某家中将其抓获,同时在离徐某住处不远的一停车场内查获了欧女士被盗的电动车。

  徐某今年73岁,家住海州区,到案后徐某如实交待了作案过程。当民警问其盗窃的动机时,徐某回答:“之前有个朋友向我借辆电动车骑,我自己没有多余的车,就想着偷一辆电动车给他用。”至于为何对同一辆电动车下手两次,徐某说,第一次,他将车推到了案发地附近的小区便离开了,等过了一星期回来发现车不见了。后来,在之前偷车的店门前又看到了之前的那辆电动车,当时钥匙正好装在身上,于是打开电源开关,将车偷走。

  目前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外出骑电动车,不要因为停留时间短,就有侥幸心理,不拔车钥匙,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时刻提高警惕,停车落锁,保证自身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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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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