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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肆意污染环境?江苏检方通过提起公益诉讼,让污染者赔了4.5亿余元!
2018-11-06 11:09: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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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6日召开公益诉讼专题新闻发布会,2015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至今年10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7608件,已办结检察公益诉讼案件6993件,办案数居全国前列。其中,江苏检方通过提起公益诉讼,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5亿余元。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3年来,江苏积极探索实践,为修改完善法律积聚实践“样本”。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办理了多起具有首例意义的典型案件,努力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公益诉讼工作积聚实践“样本”。

  全省检察机关以维护公益为目标,推进对公益的立体式保护,通过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共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35700余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90000余吨,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5亿余元,督促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各类被套骗财政资金18亿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通过发出诉前督促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两种方式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完善相关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督促整改。办理的6500多件行政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案件数比例达93%,较试点一年时的69%有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对于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自行纠正、公益受损情况依然存在、确有起诉必要的案件,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6件。

  经过3年探索,多渠道线索发现机制在江苏逐步建立。各地普遍建立“公益眼”“随手拍”等举报平台以及巡查制度、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江苏省院加快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建设,多地与监察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无锡、徐州、常州等地制定公益诉讼奖励举报机制,无锡市院发放了全国第一例公益诉讼举报奖励金。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取证。省检察院与省生态资源厅建立调查取证协作机制。泰州市院建设“生态智搜地图”项目助力公益诉讼调查。多地积极运用无人机等开展林地巡查。江阴市院建立全国首家“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为提高立案效率和证据保全提供有力支持。此外,省院建立院外专家辅助办案机制,借助“外脑”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精准监督。10月26日,省检察院举行了院外专家聘任仪式暨首次院外专家论证会,对包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在内的三件案件进行论证。

  认真落实党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3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3678件,推动环境领域有关问题解决,多起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件发布。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3件,其中高检院及省院挂牌督办8件,共提起诉讼案件43件。镇江市检察机关以《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出台为契机,组织开展了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南京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滨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公益调查活动。苏沪浙皖四省市检察机关建立《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省院指导省内沿江八市检察机关建立长江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在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方面,江苏检方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86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61件,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法院作出判决10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无锡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徐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其刑罚的同时判决其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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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戴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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