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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要公布 机场车站有望告别“天价商品”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李子俊   2017-04-19 10:29:00

  本报讯(通讯员朱广云记者李子俊)机场的“天价面”,长途汽车站的“高价水”,今后有望销声匿迹了。《江苏省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将从5月20日起实施,机场、车站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出售普通生活用品,大众快餐、汽修服务等,应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价格信息,违者最高可被处以万元罚款。

  “《规范》对‘相对封闭区域’进行了明确定义,是指机场、学校、车站、高速公路及其服务区、港口码头等由于特殊地理位置、安全或管理需要等因素形成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吴桥说,去年5月1日起,《江苏省价格条例》实施,对相对封闭区域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做出了规定。《规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规范》要求,经营者或者管理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本区域内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保证发布的价格信息及时、准确。公布的方式很多样,管理单位或经营者有自办网站的,可以通过自办网站向外发布;没有自办网站的,可以在封闭区域入口处以公示栏、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布;也可以创新手段,比如APP、公众号等方式。

  在公布内容上也有要求,要选择与相应区域消费人群基本需求密切相关、消费量大且价格相对稳定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进行公布。比如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公布与司乘人员基本要求密切相关的饮料、方便面等普通生活用品等。如果经营者或者管理单位违反这一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提前知晓封闭区域内商品价格,货比三家,明白消费,从而使得‘天价餐饮’没有生存空间。”吴桥说。

  如果封闭区域内售卖的商品价格明显过高,甚至有“暴利”之嫌,怎么办呢?吴桥表示,封闭区内的价格虽然是经营者自主定价,但也要遵循公平合理诚信原则。“我们会加强监管,对消费者反映上涨明显过快的商品,约谈商家,实行价格备案制。”他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封闭区域内的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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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