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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2月8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2017-02-21 07:52:00
2017年2月8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2016年,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服务创新发展,强化民生权益保护,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前飞

  2016年,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服务创新发展,强化民生权益保护,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1820788件,其中新收案件1528201件,审执结1471778件,同比分别增长8.67%和9.75%。省法院新收案件14700件,审执结13804件,同比分别增长19.45%和26.12%。

  一、积极参与平安江苏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依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一是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75289件,同比下降1.43%,审结75801件,同比增长4.08%,判处罪犯87751人,同比增长3.75%。一审审结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314件2765人。一审审结盗窃、诈骗、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多发性犯罪案件44791件。严惩毒品犯罪,一审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5357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一审审结此类案件1006件,同比增长101.60%。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犯罪,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参与全省互联网金融犯罪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判,着力营造防骗反骗的社会氛围,教育人民群众,震慑犯罪分子。三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预防。围绕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非法集资、企业破产等群体性涉诉纠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民团体、基层组织支持,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调处工作。在各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途径理性表达诉求。

  二、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促进更高质量和效益的发展

  围绕创新在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立足司法推进全面创新,增强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营造有利创新的良好氛围。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依法保障企业家投资权益,激发创业热情。新收一审商事案件160036件,审结163193件,同比分别下降7.75% 和0.72%。加大对创业投资、公平竞争、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力度。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058件,审结10142件,同比分别增长9.65% 和13.14%。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南京、苏州设立跨区划管辖的知识产权法庭,发挥集中管辖优势,提升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审理水平。二是积极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省法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意见,依法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新收各类破产案件805件,审结429件,同比分别增长43.75%和53.21%,共化解债务214.27亿元,安置职工15810人。全省最大国有上市船企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一批案件顺利审结。三是依法规制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一审审结涉证券、期货、保险、金融借款等纠纷案件61165件,标的总金额达1116.74亿元。

  三、切实强化民生导向,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平等保护、契约自由和诚实守信原则,立足矛盾化解,着眼权益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事权利。新收一审民事案件680536件,审结678300件,同比分别增长8.23%和10.08%。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妥善应对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及限购限贷政策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及时出台指导意见,保障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改革的有效实施。积极推进少年家事审判体制机制试点改革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婚姻家庭、三养、继承等案件120438件。二是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惩治违法排污、破坏耕地、非法捕捞、跨境倾倒垃圾、走私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审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33件,判处罪犯1000 人,同比分别增长68.11%和75.75% 。新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件,公开开庭审理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有效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和拖延立案现象。制定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标准,利用互联网登记立案104245件,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服务190794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办理涉诉信访案件16523件次,同比下降8.76%,连续8年保持下降趋势。四是扎实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举全省法院之力向执行难全面宣战,新收执行案件466747件,执结421018件,执结标的金额1831.8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04%、12.16% 和45.16%。强化运用搜查、拘传、拘留、罚款等手段,集中开展“现场执行”“凌晨执行”“假日执行”,尽最大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与法治江苏建设,促进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

  发挥司法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依法监督权力、保障权利,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3617件,同比下降9.64%,审结13714件,同比增长3.17%。与省政府联合召开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突出问题。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依法附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145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为8.3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二是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审理“山西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案、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受贿案等7名省部级被告人犯罪案件均已公开开庭宣判并交付执行。加大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食品安全、教育、医疗等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一审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544件1892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81人。三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力防范、纠正冤假错案,判决宣告包括1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在内的27人无罪。准确把握死刑政策,规范死刑案件办理,死刑案件核准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位次。四是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省法院与45家省级机关召开联合信用惩戒联席会议,省委、省政府制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意见。推动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相关领域办公平台,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进行高消费、担任企业高管、参加招投标、对外投资、出国出境以及贷款等均受到限制。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现和确认的虚假诉讼案件及时予以清理纠正。五是着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省法院经审委会讨论公开发布典型案例40件,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791819份,举行新闻发布会517场次,通过庭审互联网直播平台直播庭审41488场次,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五、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在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一是法官员额制改革基本完成。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原则科学设定员额法官岗位,严格职业道德评价和业绩考核标准,全省法院产生6203名员额法官。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全面推进以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建设,促进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明确院庭长办案标准,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和全覆盖。全省法院在收案数量继续增长的情况下,结案总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均有上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落实。积极配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实施意见,推动法官薪酬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落到实处。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书记员作为全省法院的司法雇员,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依法维护法官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制定江苏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推动司法审判、司法决策和管理手段的变革。五是一体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已跨行政区划集中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贯彻落实省委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加强执行警务保障,执行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

  六、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打造高水平司法

  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提升法院队伍素质。认真配合省委第七巡视组专项巡视省法院党组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强化对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注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学习教育中坚持对标找差、即行即改,争做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全省法院有45个集体、94名个人受到中央、省有关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二是培育职业品格、提升司法能力。2016年3月起,省法院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及司法应对”为主要内容,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题调研,强化成果转化,指导审判实践。注重法官职业品格养成,在“国家宪法日”组织新任审判员集体宪法宣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与省妇联联合开展首届“江苏优秀女法官”评选活动。与省总工会、省人社厅联合举办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竞赛。三是坚持挺纪在前,预防、惩治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省法院先后对6个中级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坚决依法依纪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全省法院查处违纪违法人员80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人。

  2017年,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围绕提升江苏法治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惩处严重暴力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处网络新型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电信网络秩序。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促进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二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僵尸企业处置与企业破产联动机制,加快淘汰违法违规产能,提升产能化解实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对关键核心技术、知名商业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对专利等技术类案件的审理水平,力争把江苏法院打造成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提升生态文明保护水平。三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妥善处理各种新型消费纠纷,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集全省法院之力继续推进解决执行难,坚决打赢破解执行难攻坚战。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在我省落地生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构建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前司法责任制和规定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五是全力打造过硬队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措施。加大对员额法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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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