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领导干部离任将审“生态账”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江苏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提出2017年将在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全面开展试点审计,并且由省审计厅组织编写完成《江苏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南》,2018年形成经常性审计制度。
审计试点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生态红线考核指标、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情况,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和分配使用及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预警机制建立及执行情况等6个方面。
在中办、国办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的基础上,江苏结合本省自然资源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将审计重点确定为6大领域29项。其中,针对江苏拥有954千米的海岸线和丰富海洋资源的特点,增加了海洋资源审计,明确要重点审查海洋功能区划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海洋环境质量与污染防治、重大用海项目环境保护、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区域内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等6个方面内容。针对江苏地理环境和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将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审计调整为矿产资源审计,审计重点细化为审查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转让、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等4项内容。
方案强调,要积极创新技术方法,充分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系统、测绘遥感、自动监测系统等科技手段,推动资源共享,逐步建立本地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实现新技术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的有机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