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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控室值班员无证上岗 物业经理被拘三天
2019-08-29 11:02:00  来源:淮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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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26日,生态文旅区绿地世纪城小区发生火灾。新城消防大队调查发现,物业公司对这起火灾负有一定责任,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及公司进行查处。8月27日,该小区物业经理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7月26日晚上10点多钟,绿地世纪城小区四期150号楼发生火情。淮安消防支队接警后,立即调派板闸中队3车12人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楼内人员被安全疏散,火被扑灭,但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5000元,主要烧毁了电井线路等物品。

  新城消防大队立即启动火灾调查程序,经查,两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失火业主报警时,均未报警,也未开展有效处置。通过进一步询问,该两人系小区物业经理指派,但均未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部门对物业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消防部门对消防控制室当晚值班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对指使他人无证上岗、冒险作业的行为,消防部门也绝不姑息。8月5日,新城消防大队将此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8月27日,新城公安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小区物业经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淮海晚报记者 刘权 通讯员 沈忱

标签:物业经理;物业公司;行政拘留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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