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起,一些旅游大巴车司机违规站外带散客,被必经之路上的同一女子威胁举报,进而每月上交“封口费”,这样的状况持续了6年多。8月5日,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女子王某批准逮捕。
2012年1月初,淮安男子魏某买了一辆旅游大巴车,开始跑旅客运输。因为办理固定线路手续复杂,魏某就打政策擦边球,以旅游大巴名义,偷偷跑淮安至镇江的线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旅游大巴只能是整体包车,不允许零散带客。但是为了多赚钱,魏某开的大巴时常违规带客。
魏某开的这条线路每天必经一个路口,女子王某家就在附近。王某定制了一个活动板房,在板房下面安装了轮子,经常在路口卖卖香烟水果之类的日常用品。“我打听过了,不管是公车还是私车,都不得在车站外私设站点带客。你每天在这里私自带客,是要被罚款的啊!以后你们每月要给我钱,不给钱,我就去举报你们。”王某的一番话让魏某担心不已。
如果真的被举报,一次就要被罚款一两万元。思来想去,魏某提出每月给王某200元“封口费”,王某答应。从魏某这里尝到了甜头后,王某发觉这是一个不错的生财之道,于是将目光转移到其他同样经过这里带客的旅游大巴车。因为同样担心被举报,另外几名跑长途客运的车主,也只好按照魏某的标准,每月按时向王某交“封口费”。
王某在自家门口设立“收费站”足足有6年之久,直到2018年11月,魏某与他人合伙承包了淮安汽车站的一辆大客车,从此有了固定线路。魏某觉得,自己已经有了合法手续,可以不再受王某威胁,决定不再每月给王某钱。当月月底,王某见魏某开始不给钱,就站在车前索要,魏某未予理睬。第二天早上,王某带着大巴车违规带客的视频到有关部门举报,魏某因此被罚款2000元。
面对王某的敲诈,魏某忍无可忍,于2018年12月1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统计,从2012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王某以举报魏某等多名客运业主违规带客为要挟,共敲诈获得人民币近6万元。
今年5月30日,王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经审查,王某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数额较大。
办案检察官提醒:每个公民都有依法举报的权利,但不能以此作为牟利的手段,否则要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淮海晚报记者 程凯 通讯员 艳阳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