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放贷款 血本无归悔当初
中国江苏网6月28 日淮安讯(田超青)近日,盱眙法院一起民间借贷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傅某与韩某是老乡,2016年11月26日,韩某向傅某借款30万元用于自己在南京公司的资金周转,傅某本也不想借款,况且自己也没有那么多钱,但这时韩某向其承诺给予每月五分的利息,傅某遂动心,心想我在银行办理30万元贷款借给韩某,银行利息才一分多,而他给我五分利息,这样就可以赚很大一笔。其后傅某便在银行办理30万元贷款借给韩某。
借款后一个月,傅某向韩某催要利息,结果韩某说做生意亏了,让傅某起诉。无奈,傅某向本院提起民间借贷之诉,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在借款的前天已经和老婆离婚,公司法人是韩某的儿子。看到法院查明的这一情况后,原告自行撤诉,表示私下再找被告协商。此案告诉我们,不可为了蝇头小利,而使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