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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件馆藏 百年芳华︱一号通令,留存一城文韵
2021-05-27 09:11: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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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秋,解放战争进入夺取全国胜利的决定性阶段。中国人民解放军势如破竹,一路向南挺进。次年1月25日,解放军苏北军区华中第二军分区五团、六团等部组成的先头部队,从扬州南门和新北门入城,千年古城扬州迎来解放之日。

当天,扬州城老百姓早早地等在街口迎接解放军,歌声、掌声、爆竹声连成一片,一起欢呼见证城市的新生。

当时,扬州城的生产生活秩序亟待恢复,刚刚成立的扬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梳理了千头万绪的工作,将重点聚焦在古城保护上。

作为闻名四方的文化名城,扬州众多的名胜古迹令人神往。但在此前,因多次遭受炮火猛击,城市部分古迹遭到破坏,保护任务迫在眉睫。

1949年2月10日,扬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第一号通令”,要求保护名胜古迹和图书文物。通令中写道:“扬州为我国有名古城,名胜古迹、图书古物遗留极多,此乃我民族文化之珍贵遗产……通令各部,尤其是文教部门,应调查严格保护,并转饬所属一体重视为要。”

通令上刚劲有力的字迹,是由跟随解放军入城的原江都县委工作员胡斌刻印的。刚进城时,各类通知、材料繁多复杂,胡斌常常要起早贪黑誊印文件。但即使眼睛酸了,手腕肿了,胡斌也没有一句抱怨。他深知,重要文件都得靠他及时刻印、下发。

在“第一号通令”发布前一天,胡斌接到任务,要他尽快誊写好通令内容,第二天在全城大街小巷张贴。看着通令内容,胡斌心潮澎湃,因为古城保护是留住扬州文化灵魂的关键一举。一笔一画、一字一句,他用尽全力认真刻在了钢板上。待钢板全部刻完送去复印,已是深夜。

正是这份扬州城解放后首发的古城保护通令,拉开了扬州保护文化遗产的序幕。通令下发后不久,苏北文物管理委员会便在同年10月成立。三年后,专职保护文物的扬州市市级文物管理委员会相继成立。

扬州对古城和文物守护的步伐,在人民的手中从此再未停歇。正如当时《新华日报·华中版》刊发的消息中所说:“在敌伪的长期统治糟蹋下,扬州繁荣已不像从前了,这次被我军解放,将永远的归入人民之手。”

原大运河联合申遗办主任、知名学者 顾风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童棹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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