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E起学习平台 > 以案释法 > 正文
工伤和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如何主张赔偿
2025-02-25 09:15: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案情】

2020年3月,原告张某至被告某公司承包的工地做钢筋工。后原告在操作器械时不慎受伤。2021年1月,原告起诉被告某公司要求赔偿,该案审理中,承办法官询问原告本案中是主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还是主张工伤赔偿,原告明确主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该判决已生效。2022年5月,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赔偿项目合计39万余元。

【评析】

劳动者受伤后的纠纷处理,应注意区别因第三人导致的侵权和劳动者自身受伤两种不同的情况。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受伤的情况下,法律上会产生工伤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此时劳动者可以分别按照侵权责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同时获得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但若并非是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受伤,在由此产生的工伤保险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情况下,劳动者可否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和雇员受害责任赔偿,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认为,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雇员受害责任赔偿。我国目前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普遍偏低,只有单项赔偿无法使工伤职工得到充分赔偿。考虑到工伤保险和雇员受害赔偿范围不同,应采用补偿性赔偿机制,方能充分保护劳动者权益。

观点二认为,同一行为产生的工伤和侵权责任竞合时,当事人仅可择一进行诉讼。劳动者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工伤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发生竞合,劳动者仅可择一进行诉讼。此时用人单位既是工伤保险责任的赔偿主体又是雇员受害责任的赔偿主体,作为同一赔偿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不能因受害人同一行为进行两次赔偿。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本案中,张某受伤并非是第三人侵权导致,而是其自身行为所致,出现了工伤保险责任和侵权责任之竞合。此种情况下,劳动者不能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两种责任,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予以主张。

王雪洁

责编:任虹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