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图片_20240612174802.jpg
【思想周刊·智库】准确把握江苏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内涵
2019-05-14 07:3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戴海光 李洪天 黄正平 刘学东

  成果要报

  近日,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这必将成为江苏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全新里程碑。

  对教育理论和成才规律的遵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穿其中。《方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明确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使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方向,贯彻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确定了公平公正的基本价值取向。《方案》结合江苏考生总体特征,优化了科目设置和赋分办法,尊重并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开启了学生与高校双向选择的总阀门,保障了学生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进一步保障了考试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遵循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方案》坚持以人为本的学生观,体现了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主动发展”的基本要求,帮助和引导学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巩固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制度基础。科学处理教育本质中选择与引导的关系。《方案》在设置6门选考科目的同时先行指定1门选考科目,既体现了对学生选择权的保障,对个体差异的尊重,又体现了对学生正确而必要的引导,这是对教育本质中选择与引导关系的准确把握,符合教育学、心理学和伦理学的基本原理。

  对国家政策和选才导向的贯彻。保障了选择性,强调共同基础上的差异发展。《方案》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把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学生的自主选择权这一核心,合理设置6门选考科目,有利于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每个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差异发展。在充分保障高校指定选考科目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对其他选考科目未设置任何限定条件,是在“6选3”总体框架下的制度设计,不影响学生对未来专业方向的自主选择,符合“文理不分科”的基本导向。强化了综合性,改变评价形式过于单一的现象。无论是高考统一录取方面采用“统考科目成绩+选考科目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模式,还是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特别是在特殊人才选拔方面做出的探索和创新,以及高职考试招生方面采用“一依据两参考”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录模式,《方案》都体现了综合性评价的导向,进一步打破了以往唯分数论的片面追求,将有效改变评价形式过于单一的现象。体现了过程性,破除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方案》进一步优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性评价作用,使高考与高中课程学习、素质养成等过程性成效的关联度更强。《方案》为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考科目考试提供多次机会,有利于弱化一次考试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分散缓解考生的考试压力。

  对人才培养和高校招生的影响。顺应新时代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宏观导向。《方案》从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高度出发,在人才培养源头进行科学引导,有助于强化物理学科在基础研究、技术储备和科技创新方面的关键性基础地位,以及历史学科在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中的关键性基础地位,有助于高校培养造就新时代急需的战略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立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符合我国本专科人才培养的功能定位。我国本专科教育承担着专业教育的功能。《方案》提出的科目设置方案设计,有助于引导学生在报考高校前即对未来的专业方向和生涯规划进行及早思考、研判和设计,这既是对学生即将接受专业教育的有益引导,也能够保障专业教育功能的进一步发挥。遵循基础学科的特点规律。物理在自然科学类专业中、历史在哲学社科类专业中处于关键的基础地位。《方案》首先指定物理、历史为选考科目,体现了其在学科架构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凸显了其对于其他学科学习的关联性和可预测性,是符合和遵循高校专业教育基本规律的制度安排。体现高校在高考综合改革中的作用。从近年来的高考实践看,作为生源挑选方的高校在高考中的引导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为了“面子”和“生存”,不少高校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缺乏科学性。《方案》提出由高校先行指定选考科目、今后逐步实现完全由高校自主提出选考科目,有助于引导高校主动作为、放下思想负担,逐步打破高校招生中“不愿提”“不敢提”选科要求的怪圈,引导和帮助高校切实履行起生源挑选方在高考综合改革中应当发挥的作用。

  为此,要切实加强江苏高考综合改革的配套保障。强化政府层面的资源配置扶持和多元评价引导。以实施《方案》为契机和抓手,科学调整高中布局结构,增加配置高中教育资源,提升高中课程实施水平。积极引导高校正确使用多元评价标尺,鼓励高校大胆推进综合评价录取,完善特殊人才选拔机制。强化高中层面的综合素质评价和生涯规划教育。高中要主动顺应“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要求,在抓好考试性评价的同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落细落实。应将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纳入高中校本课程建设,从学生入校起即开展系统性的教育,帮助学生自我剖析、明晰目标,逐步确立正确的职业生涯规划。强化高校层面的选才责任落实和招生机制改革。高校应自觉承担选拔人才使命责任,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优化培养方案、改进课程设置,使之与高校招生方案相匹配,不断提高育人水平,努力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要加快建立适合学校定位的综合评价招生体系,主动研究综合评价的实现路径和方法,探索特殊人才选拔机制创新,将综合考量高考成绩、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自身培养特色等多维度内容的多元录取机制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

标签:教育;学生;高校;综合;方案;科目;评价;人才;改革;选考
责编:孟涛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