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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保供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补贴
2021-11-01 09:16: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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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通讯员 扬商宣 记者 陈高君) 记者日前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2021年扬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防疫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项目开始申报,各类在疫情期间保供的企业可享受不同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为200万元,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8日。

根据政策,防疫期间为我市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及个人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水产品等批发、零售和存储服务,占地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签订保供配送协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主城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多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属于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只申报1家。补贴标准参照《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保供企业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一次性给予每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

防疫期间对我市主城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统一组织货源、实行集中配送“菜篮子”商品(肉蛋奶、蔬菜、水果、方便食品、水产品等),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街道、社区签订保供配送协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商贸流通企业(含电商企业)。对防疫期间供应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防疫期间对我市主城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销售,为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集中供应配送生活必需品,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街道、社区签订保供配送协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超市类企业。对防疫期间供应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防疫期间对我市主城区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集中配送餐饮保供产品(快餐盒饭),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街道、社区签订保供配送协议,实际提供餐饮保供产品(快餐盒饭)总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对防疫期间供应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此次补贴,主要针对在2021年7月28日至9月8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保供企业,必须是在扬州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总部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扬州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市商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申报企业需要近三年企业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守法经营,信用良好,如不足三年,以实际成立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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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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