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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社部门落实惠企政策
2021-10-23 09:49:00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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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汪兆星 记者 陈高君) “人社部门的惠企政策是一场‘及时雨’,公司现有员工1806人,疫情后工伤保险降低20%缴纳,我们每月可节省费用20万元;失业金降低至1%,企业每月能节省约10万元。”昨天,扬州中集通华专用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庞建林介绍,10月份公司利用节省的资金组织了员工技能竞赛,涉及焊工、叉车工、电脑软件等工种,有效提高了员工技能和企业的竞争力。

“近年来受低油价和疫情的双重打击,企业发展举步维艰,人社部门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金费率,每月能为企业节省近百万元费用。”江苏油田社保中心基金申报室主任崔淼介绍,惠企政策为企业发展注入了“强心剂”。

为了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根据省政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若干政策措施》(苏政30条)要求,我市继续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同时,市本级、广陵、邗江、江都、高邮,实行工伤保险费率在省定费率基础上降低20%政策,实施时间为八、九两个月。

“针对八月份没有按照减费率政策扣款的企业,我们在九月份的工伤保险费用上进行了抵充,抵充后还有多余的,已经全部原路退回给企业。”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王毅介绍。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减免政策已为全市参保单位减少失业保险缴费1.68亿元。工伤保险方面,宝应、仪征继续执行在省定工伤保险费率基础上降低50%的政策,两地5-9月分别减征工伤保险费约920万元和1300万元;市本级、广陵、邗江、江都、高邮,8-9月减征约1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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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缪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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