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扬州市人社局获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给予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记功奖励的决定》,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12个集体给予了记功奖励。
“受到奖励的个人和集体,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作出了重大贡献。”扬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奖励把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向一线、基层岗位倾斜,确保专项奖励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这是我市首次在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扬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范耘介绍,本次奖励旨在通过奖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砥砺前行,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通讯员 扬人轩 记者 陈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