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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1341家企业完成安全风险报告 涉重大风险的有8家
2021-03-11 10:27: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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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下称《规定》)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新规要求,省内工业企业要主动辨识管控和报告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

3月10日下午,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规定》并通报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会议要求,今年12月底前,全市所有工业企业要完成风险报告工作,市安委办将对此总结评估、通报情况。企业拒不按照《规定》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可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新规要求江苏省范围内所有的工业企业,在《规定》实施起3个月内,也就是2021年5月1日前,要全面辨识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对照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完成首次风险报告,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应当登陆安全风险网上的报告系统进行确认。”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付有根说,《江苏省工业企业具体行业目录(2021版)》中包含的所有企业,均需要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包括扬州280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615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只要是在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内的,以及经企业辨识评估为较大以上的安全风险,都要进行报告。”付有根介绍,企业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进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模块进行填报即可。据统计,截至发稿前,扬州已有1341家工业企业完成了报告工作。其中,规上企业已填报874家,完成进度31.1%。涉及重大风险的企业8家,重大风险19条;涉及较大风险的企业369家,较大风险933条。

实习生 李亚轩 记者 张玉菁

标签:安全风险;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江苏省;生产风险
责编:张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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