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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今年将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
2021-02-28 10:27:34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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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网讯(通讯员 民小爱 记者 姜涛) 昨天,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今年将深入推进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集中供养机构、乡镇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邻里互助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层次分明、定位明确、协调发展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市政协副主席、市民政局局长王振祥表示,2021年将努力实现基本民生保障好、基层社会治理好、基本社会服务好,全面推进扬州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让扬州这个“好地方”好上加好、越来越好。
  2020年,我市构筑了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托底保障网,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10元,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06万人,全年发放低保资金1.25亿元。完善特困供养制度,特困供养标准达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以上。在苏中苏北地区率先将“两补”对象扩面,3.75万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19万人享受护理补贴,全年发放“两补”资金2.72亿元。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对象关爱联系机制、综合救助机制和应急救助快速响应机制,按照每人每月120元标准向3.55万人发放临时生活补贴426万元。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为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划重点”。
  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完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制定当年度低保标准。制定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建立健全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城镇和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不低于每人每月130元、90元。
  大力推进31个颐养社区建设,持续推动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6个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着力推动社会化运营。深入推进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专业集中供养机构、乡镇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邻里互助为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8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引导服务资源向下延伸,将农村留守、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人纳入关爱服务范围,健全关爱服务制度,满足农村老年人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110户,确保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少于65%。持续扩大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推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占比达12%以上。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将构建六大工作体系:围绕兜底民生保障,构建高精准社会救助体系;围绕拓展颐养内涵,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构建高水平儿童福利体系;围绕深化市域治理,构建高效能社会治理体系;围绕推动融合发展,构建高成效社会协作体系;围绕统筹社会事务,构建高标准民政公共服务体系。

标签:服务设施;农村养老;扬州;养老服务中心;全市民政
责编:张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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