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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主 30个执勤点正在严查 查处了1296起
2021-02-25 10:27: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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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未佩戴安全头盔接受处罚

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乱闯红灯……近期,街头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针对诸多乱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昨起开展为期两天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和不戴安全头盔等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发生。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共涉及市区30个执勤点,在昨天上午的整治行动中,我市交警在市区共查处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96起。

外卖小哥

有头盔不戴被罚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交警上路执法,在江阳路和扬子江路交叉口的皇都岗查处点,对来往的电动车进行集中检查。

“这位外卖小哥,你的头盔去哪了?”一位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的外卖小哥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住。这位外卖小哥并不在乎,“头盔就放在后备箱呢,公司配备的安全头盔尺寸不够,我准备重新购买一个。”

事实上,外卖小哥并非没有安全头盔,而是缺乏交通安全意识。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向其释明去年9月正式施行的《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规定的时间和区域的通告》。按照《通告》规定,全市范围内驾驶、乘坐电动车应该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警部门将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警务通查询身份信息显示,这是你首次未佩戴安全头盔,对你处以20元罚款。”当场,这位外卖小哥因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据介绍,从去年7月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外卖及快递公司达成一致,为规范重点人群的骑行习惯,一旦外卖员、快递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交警部门会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公司,公司依照规定对外卖员、快递员予以停止一天接单的处罚。

“相关行业要加强对从业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外卖员、快递员不要为了赶时间或其他理由而违反交通规则,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将后悔莫及。”民警表示。

一上午30个执勤点

查处了1296起

从现场查处情况看,除了外卖员、快递员等重点人群未佩戴安全头盔外,一些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有待提升。而交警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还包括搭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电动车逆向行驶等。

9点50分,在皇都岗附近,一名男子骑行电动车,后座还搭载一名成年女子,两人均未佩戴头盔。“人脸识别后显示,该男子上月20日在文昌岗因为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刚被处罚过一次,这是他第二次违法了。”民警介绍,按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规定,该男子已是第二次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处,面临50元的升级罚款。此外,搭乘女子年龄超过16周岁上限,属电动车违法载人,面临20元罚款。民警当场对他们进行了警示教育,并作出罚款70元的处罚。“非机动车违法载人,会增加车辆自重,加大刹车时的重力和惯性,从而导致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要是出现紧急情况,事故发生率也将大大增加。”民警提醒。

记者发现,半小时内,交警部门在皇都岗陆续查处了10余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其中有2起为外卖骑手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昨天上午的整治行动中,市区共设有30个执勤点,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96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市民牢记驾、乘电动车出行应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出行、从“头”做起。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黄静

【数说】

今年1月,查处电动车 交通违法行为5.7万起

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54.2万起,其中闯红灯3.2万起、逆向行驶23.5万起、违法载人3万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8.7万起、无牌9738起;去年9月1日起,全市共查处不佩戴安全头盔14.6万起。

今年1月,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5.7万起,其中闯红灯2204起、逆向行驶20778起、违法载人4556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5189起、不佩戴安全头盔22719起、无牌1557起。

标签:安全头盔;查处;电动车;佩戴;交通违法行为
责编:张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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