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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整治不文明养犬 未系绳犬视为流浪犬收容
2020-08-22 17:15:00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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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扬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扬州市文明规范养犬新闻发布会。警方透露,即日起扬州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系绳遛犬、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问题,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最新情况:全市犬只超10万只,扰民、伤人问题突出

违规养犬、犬只扰民、烈犬伤人等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文明养犬,体现着犬主人的个人素质,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城市的文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春阳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市公安部门在市区(广陵区、邗江区、市开发区、景区、生态科技新城)开展了犬只摸底调查。经初步统计,目前主城区共有犬只6万余只,其中登记犬20989只,未登记犬、流浪犬等约4万只。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犬只超10万只。

“涉犬事件层出不穷,和养犬人的文明意识有很大关系。”李春阳说,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报涉犬警情2202起。其中,犬类扰民、犬类伤人、流浪犬三类警情分别占28%、23%、22%,三者合计约占涉犬警情总数的四分之三。

为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我市警方通过设立流动宣传台集中宣传、微信群定向宣传等方式,宣传文明养犬相关规定。今年以来,我市警方已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5000余份。“我们将持续治理养犬问题,紧盯群众投诉较多、涉犬隐患集中的区域。”李春阳表示,针对养犬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安机关坚持迅速行动、定点清理,截至目前,已收容流浪犬200余条。

养犬新规:出门遛狗必须系绳,否则将视为流浪犬收容

“目前,我市发生最多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是犬主携犬外出不系犬绳,这也是犬类扰民、伤人、走失,甚至成为流浪犬的重要原因。”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7月24日就发生了一起因外出遛狗不牵绳导致的治安案件。当时,广陵区明发路广陵世家小区一居民吴某因遛狗未拴犬绳,与邻居罗某发生口角,相互殴打,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另外,我市还存在放任犬只随地大小便、携犬出入公众场所等不文明行为。

会上介绍,即日起扬州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不系犬绳遛犬、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问题。其中,不系绳遛犬行为由公安机关主管。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不系绳犬只,公安机关将一律视为流浪犬,并予以收容。

市民外出遛狗时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禁止遛犬,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系不超过2米长的犬绳,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携犬出户必须牵绳,且犬绳不得超过2米,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违者,依法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文明养犬行为将被纳入征信管理,由征信办对违反文明养犬警方提示的养犬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那么,不牵绳的犬只将如何处置?警方表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不牵绳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予以收容,统一送扬州市犬只留检所集中饲养。如养犬人能证明其犬只所有权,接受处罚后,自收容之日起10日内可将犬只领回,逾期无人领回的,由留检所依法处置。“不系犬绳出户造成犬只伤人,驱使或放任犬只伤人,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也是命令禁止的。警方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市民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若违反条例,将被公安机关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 裴雨 记者 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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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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