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水利部门获悉,新修《扬州市节水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有望于今年3月1日实施。其中,合同节水、水权交易和非常规水利用等新词,成为新《办法》中最大亮点。
非常规水
首次纳入统一配置管理
市节水办沈松春科长参加了该《办法》的起草。他说:“新《办法》最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非常规水利用,将雨水、城市污水处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二是拓宽投融资渠道,为了培育节水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合同节水制度;三是明确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要求,为保障高层建筑逐年增加后的居民用水水压、水质和维护需求,增加了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措施;四是强调政府相关部门供水应急预案管理,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供水单位应向城乡供水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的需求。”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自备水源取水的单位和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较大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其中,使用公共供水水量较大的单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供水主管部门下达用水计划。用水计划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行业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水需求确定,于每年1月31日前下达计划用水户并定期考核。计划用水户的用水可能超出计划用水量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给予预警提示。
合同用水、水权交易
盘活存量水资源
据2018年水资源公报显示,2018年扬州市供水总量334683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330106万立方米,占全市总供水量的98.7%,地下水(深层)供水量1636万立方米,再生水供水量2870万立方米。
而2018年扬州市总用水量334683万立方米(其中电厂用水量41217万立方米),各行政分区除市直外,高邮市用水最多,为65511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9.6%;各分项用水中,农业用水量最大,为208327万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2.2%。
“合同用水、水权交易、非常规水源利用盘活了存量水资源,探索出了社会节水的新模式。”沈松春深有感触地说。
【新词解析】
合同节水
主要是指用水大户委托第三方管理、投资、改造用水设施,取得的效益双方按比例分成。比如:一大户本来用水10万吨,通过节水改造为8万吨,节约下来的2万吨水水费就按比例分成,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社会节水新模式。最近,扬州大学一浴室正在和一公司进行合同节水改造。
水权交易
主要是在用水总量的刚性约束下,推动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盘活存量水资源,是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比如,甲单位用水50万吨/年不够用,而乙单位通过节水改造,当年节水10万吨,经水政主管部门同意,这10万吨水,乙单位可通过市场行为将10万吨水权交易给甲单位。
非常规水源利用
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再生水、雨水等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管理,雨水的收集利用,经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循环利用,首次将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新建小区都要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沈松春告诉记者:该《办法》所称非常规水源,包括雨水和再生水。再生水是指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用途要求,可进行使用的水。目前,我市新建小区都有了雨水收集系统,雨水收集量已达5万吨,主要用于小区绿化、保洁用水。除了新建小区,在李宁体育公园、市行政服务大厅都建有雨水收集利用系统。而再生水利用最成功的例子,当数二电厂对于六圩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的循环利用,其中,每年有1881万吨再生水被用作了循环冷却用水。
今后新建、改建、扩建设计日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有条件的应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鼓励设计日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以下的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
工业集聚区应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区内企业有条件的,应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
与此同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进行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应当配套建设渗水地面以及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要求。
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污水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渗透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等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设施。
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
通讯员 庄小庄 徐敏 记者 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