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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店将有"国标" "作坊式"母婴保健机构走不通了
2017-08-31 09:1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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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31日讯 现在母婴店很受市民的欢迎,既可以方便地买到母婴用品,还能给宝宝提供洗澡、游泳的服务。不过,这些店真的让人放心吗?很长一段时间,这些场所还缺乏一个标准。从明天开始,《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将正式实施,该标准将从场所、人员要求,环境卫生等方面对母婴店进行全面约束,同时还对反馈投诉、意见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反应】

  有了标准规范确实是件好事

  按照标准定义,母婴保健服务是指在机构及其经营场所内,由技能人员为备孕者、母婴群体提供的,以优生优育、增强体质、恢复体能、促进身心健康为目的的专项技术保健服务。主营形式包括月子会所、产后瘦身中心、早教机构、婴儿游泳馆、小儿推拿馆、用户俱乐部等。

  “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电话和意见簿,24小时受理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有效处理。这些规定可以说是非常积极的正面引导。”扬州“三利月姨”董事长赵慧萍告诉记者,她已经关注到这个新国标。

  她说,目前扬州的月子中心并不多,早教机构、婴儿游泳馆已经有不少,但是鱼龙混杂。月子中心也是近几年才进入大众视野的母婴护理服务场所,是一个如雨后春笋般产生的细分市场。此外,现在还有不少无资质的月嫂,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进入消费者家中。“目前的这种‘无序’‘自发’的状态,的确需要这样一个‘标准’来进行规范。”赵慧萍表示。

  【调查】

  婴儿游泳馆人员

  多数不能提供资格证

  昨天,记者针对其中之一的婴儿游泳馆进行了探访。

  西区一家婴儿游泳馆内设置了大小两种类型的游泳池。据工作人员介绍,大泳池的直径有两三米长,专供四五个月以上的婴儿游泳,一般两三个宝宝共用一个泳池。而小一点的泳池则是为年龄略小的宝宝准备的,一般一人一池。“我们接待的最小的宝宝只有十几天大。”该工作人员说,每个宝宝都有专人照看,而且在游泳前都要先洗澡和按摩。

  在另一家婴儿游泳馆,一位人员表示,每天上午他们要对房间和器具进行打扫消毒。“婴儿来之前,我们都要调节好室温和水温,下午婴儿都在这个水中游泳,当天不换水,因为这个浴缸具有臭氧杀菌功能。”当记者表示希望能看看游泳馆内看管人员是否持相关资质证书时,这些婴儿游泳馆并不能立刻提供。他们说,“我们雇的工作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的,从没出过问题。”

  而按照新标准要求,场所内技能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赵慧萍告诉记者,按照要求,婴儿游泳馆的看护人员应持有游泳护师职业资格证书。

  【影响】

  “作坊式”母婴保健机构将逐渐减少

  记者从消协了解到,扬州曾有位妈妈,抱着两个月的宝宝到小区附近的运动馆游泳,回家后妈妈发现宝宝下体红肿得厉害。送到医院检查,发现孩子高烧40.2℃,伴有上呼吸道感染、皮肤感染的情况,最终诊断为败血症。医生了解详情后,确定宝宝是在游泳时被感染的。

  随着此次“标准”的出台及正式实施,母婴健康和护理行业将进一步完善配套。从“标准”内容上就可以捕捉到这样的信息:今后母婴保健服务场所卫生许可、消防安全等等,都将成为相关部门监管的硬性指标。

  “有些母婴场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和消防设施手续,目前还达不到要求。”一家母婴行业从业人士接受采访时称,这也意味着,相当一部分“作坊式”的中小型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今后将被限制在外,数量也将逐步减少。

  【担忧】

  具体落实还需要一段时间

  记者梳理了解到,“标准”着力母婴保健服务场所的“软实力”。标准规定的“配套”服务执行起来容易,但要执行到位仍需一段时间。新生儿突发疾病、家庭矛盾等等,均是母婴护理机构面临的服务“压力”。

  一家母婴服务机构人员坦言,这是一个良性的发展方向,会敦促新入行和已运营的机构,重新重视售中和售后服务。“除了要具备紧急救护基础知识,还要按计划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专业培训,考取从业资质,并体检取得健康证才可上岗。”赵惠萍表示,场所技能人员的专业性,今后势必成为这个细分领域的行业门槛。这也是“标准”出台后其最可贵的地方。

  通讯员 王燕 记者 阿龙

  “国标”部分要求

  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不应进行虚假宣传,误导顾客;

  对于提供住宿的机构及其服务场所,应实施24小时值班制;

  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电话,24小时内受理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顾客投诉;

  技能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质

  ……

标签:母婴;机构;保健;服务;人员;场所;标准;婴儿;国标;宝宝
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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