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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爱心领养流浪犬有了渠道 养犬规定市民要记牢
2017-03-06 09:5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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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赵磊玉峰摄

  中国江苏网3月6日讯 收容流浪犬,进行犬类管理工作,原本是公安机关做的事,今后民间组织也可以做这些事情了。昨天上午,我市一个名为“扬州有爱小动物保护协会”的民间公益救助组织正式亮相。这支100多人的队伍专注养犬公益,不仅对群众进行文明养犬引导,还定期组织对流浪犬进行爱心领养,所有程序严格参照警方的管理流程,目的只有一个,让流浪犬有个家,并帮助居民有个舒心的生活环境。

  数据 40只流浪犬被收容

  警方表示,市区养犬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是扬溧高速、槐泗河、廖家沟、壁虎河、夹江、长江合围以内的区域;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地方为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每户居民可以饲养1条小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只留检大队已在市区收容流浪犬40只,既有无主的犬只,也有狗主人放弃饲养的犬只。

  狗主人放弃饲养的犬只是不是直接送到犬只留检部门?警方透露,狗主人要先填写一张弃养声明,放弃对狗饲养的权利,以免有市民前去领养时双方发生纠纷。

  记者了解到,“扬州有爱小动物保护协会”爱心领养工作目前受到官方认可,广大市民如需要领养流浪犬,除了可致电扬州市犬只留检所(0514—87666803), 也可关注“扬州有爱小动物保护协会”微信公众号(YZSAPA),交流领养事宜。

  领养 需多方审核且无养犬违规行为

  当流浪犬送到犬只留检所后,要进行检疫和防疫。爱心市民前去领养流浪犬时,必须通过社区、派出所和留检所的三方审核。包括是否有独立居住的住所、是否有邻里纠纷等。如果之前养犬有过犬伤人和被举报违规养犬的行为均不予领养。

  昨天,共有9只流浪犬通过“扬州有爱小动物保护协会”找到主人。该公益组织对前来领养的市民有一套“考核”机制。

  据“扬州有爱小动物保护协会”相关负责人张丽介绍,在他们这里,领养流浪犬并不是填个表、登个记就可以把流浪犬抱走。为了避免小动物被二次抛弃,协会的工作人员会对每一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严格审查,只有符合要求的申请人才能抱走自己所挑选的流浪犬,比如领养人需已成年、有独立的经济能力、有固定住所、全家同意、接受送养人回访、定期为狗注射疫苗等。协会会进行定期回访,以保证被领养的流浪犬都能在温暖的家庭中健康成长。

  延伸

  市区养犬规定要牢记

  市区居民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束犬链(不超过2米)、挂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犬只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在上午7时至10时、下午5时至7时携带犬只出户。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为犬只戴嘴套、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犬只咬伤他人的,养犬人应及时将受伤者送到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狂犬病门诊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并负担医疗费用和有关赔偿费用。

  李晴 赵磊 张玉峰

标签:养犬;流浪;领养;扬州;市民;爱心;保护协会;规定;动物;管理区
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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