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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拟新增22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2021-07-21 17:06:00  来源:姑苏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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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2021年度拟新增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公示》,拟新增22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名单如下

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区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基〔2021〕41号)规定,现对苏州高新区惠泰药房有限公司等22家拟新增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9日。

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日)与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科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六楼6018室,联系电话:0512-65156537),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5日

那么,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后,手持社保卡的市民们,除了前往各医保定点单位就医配药,还可以享受哪些服务?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Q1、如何查询医保个人账户?

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本人社会保障卡进行查询。

Q2、医保个人账户用完了怎么办?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地方补充自负段: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400元。自负段以后,在职职工、退休职工2021年度职工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分别为4000元、4800元。

Q3、除了就诊配药,个人账户还能做什么?

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较多时,除了就诊配药,还可以用来支付以下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6000元的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个人账户自动结付发生的个人自费的准字号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费用;

➥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可按本人自愿原则,个人账户资金可按规定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时,被保险人除了参保人本人外,还可以是其直系亲属。

Q4、外地转入的医保个人账户,什么时候到账?

根据医保个人账户年度清算办法,跨统筹区转入的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在转入到账后的结算年度末结转(第一个7月1日)划入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并可以开始使用。

原来我们手中的社保卡,除了就医配药还有这些用处,快告诉你的家人和朋友吧!

来源: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吴中发布

标签:个人账户;苏州市;公示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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