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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老旧小区 推进城市更新
2021-05-08 14:36:00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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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相关情况报告

苏报讯(记者朱雪芬实习生田刚)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的报告。

自2005年开始,苏州市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城镇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并列入每年的市、县级市(区)两级实事项目。经过不断摸索实践,苏州市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逐步实现了从财政单一投入转为改造资金多方共担,从单一小区封闭式改造转向片区联动改造,改造内涵不断丰富,多次被评为“苏州市十大民心工程”。我市成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以来,面对新思路、新要求,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居民自愿、保护优先、建管并重的改造原则,以“完善提升”为主旋律,努力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机制,从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模式。截至2020年底,全市1273个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1144个,建筑面积5187.6万平方米、受益居民53.6万户,累计投入144.3亿元。根据计划,至2025年底,我市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建成一批宜居示范居住区,进一步改善人民居住环境。

陈振一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站在提高城市宜居水平的主体责任角度,主动作为,确保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扎实开展。要在建立健全机制和体制上下功夫,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优化部门协调机制、审批机制等,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效率,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城市更新紧密结合,与保护古城、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改造品质,扩展改造内涵。要持续探索社会力量可持续参与路径,吸引并鼓励社会企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培育运营主体构建可持续金融支持机制,切实把资本市场对接好、利用好,在更广阔的范围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会议还讨论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方案,关于组织开展“江南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视察的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秘书长李永根出席会议。副市长吴晓东到会作汇报。

标签:城镇;苏州市;城镇老旧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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