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踢球受伤构成十级伤残 伤者告球友索赔15万元
2019-10-29 10:04:00  来源:姑苏晚报  
1
听新闻

  本报讯(记者邹强通讯员范岩彦)足球场上,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儿。但张某在与球友踢球时,却不慎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张某觉得几十万元的治疗费用完全由自己承担,没有道理,就把球友郑某告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2017年2月的一天,张某、郑某等人通过球友群组织,相约在园区某个足球场上踢足球。当时张某正在带球进攻,身为对方球员的郑某则冲上来防守。两人发生了肢体碰撞,张某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张某脚部韧带撕裂。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踢球时磕磕碰碰本来是常有的事,但踢球踢到十级伤残,此后都无法进行高强度的体育运动,就让张某有些难以承受了。据此,张某起诉郑某,要求其承担50%的赔偿责任,支付自己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张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球友群成员,对足球运动的危险应当具有充分的认识。如今,现有证据仅能证明,原、被告在原告受伤前后确实存在过腿部触碰,但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的受伤是被告恶意加害。据此,园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标签:足球场;原告;苏州工业园区
责编:胡悦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