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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出台“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来源:青海新闻网   2017-08-22 15:29:00
8月17日,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青海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包拓业 易娜摄影报道) 8月17日,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青海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整体部署建立了符合我省省情特点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定力,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努力探索欠发达地区深化医改的模式,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规划》明确了我省“十三五”医改的目标,即:到2020年,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比2015年提高2岁(2015年居民人均寿命为71.7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5/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2‰,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以下。

  《规划》确定,“十三五”期间深化医改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5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通过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导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分级诊疗,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二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特点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三是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通过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互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四是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通过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药物政策体系,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推进药品供应领域改革,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建立比较规范的、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五是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通过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引导规范第三方评价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规划》要求,要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医改工作,统筹协调,把医改实施情况作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要强化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推进改革取得新突破。要强化督查评估,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理的督查评估制度,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和激励问责,建立定期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要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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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