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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台《“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
2017-02-07 13:15:00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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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

  目录

  序言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二章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战略目标

  第三章重点领域

  一、普及健康生活

  二、优化健康服务

  三、完善健康保障

  四、建设健康环境

  五、发展健康产业

  第四章主要任务

  一、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二、全民健身行动

  三、医疗卫生服务优化行动

  四、重点人群健康保护行动

  五、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六、健康保障提升行动

  七、食品药品及公共安全保障行动

  八、健康环境绿色发展行动

  九、健康产业创新升级行动

  十、“智慧健康”建设行动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扩大全社会健康投入

  三、强化健康人才保障

  四、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五、促进健康交流合作

  六、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第六章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宣传引导

  三、强化监测评估

  序 言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必须大力发展卫生与健康事业。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扎实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制定本规划纲要。本规划纲要是健康江苏建设的宏伟蓝图和行动指南。

  第一章规划背景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卫生与健康领域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不断提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动健身与健康融合,群众体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成一批国家卫生城镇、生态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格监管、标本兼治,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积极发展健康产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健康产品供给更加丰富。2015年,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51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330‰、433‰、464/10万,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由于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由于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我省仍然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一是从疾病谱变化看,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难度较大,同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压力也在不断加大。二是从行为和生活方式看,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偏低,吸烟、酗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比较普遍,不良生活方式引起的疾病日益突出。三是从健康环境看,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以及食品药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给群众健康带来的威胁不容低估。四是从服务供给看,卫生与健康服务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尚需破解。解决这些关系群众健康的重大和长远问题,迫切需要以“大健康”理念为统领,坚持健康优先,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统筹建设健康江苏,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与经济社会、自然生态协调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是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方针目标和战略举措,为健康江苏建设指明了方向。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题,明确了江苏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取向、工作导向、奋斗指向,为健康江苏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同时,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将为维护群众健康奠定坚实基础,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将为发展健康服务创造广阔空间,科技创新将为提高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将为健康领域可持续发展构建强大的保障。还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不但要求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更希望不得病、少得病,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培植壮大健康产业,既能顺应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新期盼,又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增添经济发展新动能。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顺时应势、抓住机遇,全力推进健康江苏建设,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第二章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聚力创新、聚焦富民”,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主题,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加快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优先,融入所有政策。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结合江苏实际,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推动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实现科学发展。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突出问题导向,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推动卫生与健康服务向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转型,提升健康服务的质量水平。

  ——坚持共建共享,促进健康公平。强化政府主导,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个人健康意识和责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新格局。

  ——坚持统筹兼顾,体现江苏特色。既着眼长远、统筹谋划,明确总体目标任务,坚持不懈推进;又立足当前、积极作为,着力解决影响我省人民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努力开创具有江苏特色的卫生与健康发展之路。

  三、战略目标

  2020年,健康环境进一步优化,健康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全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活力明显增强、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2030年,健康优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整体协调发展,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更加优质公平,健康产业进一步壮大,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重点领域

  紧紧围绕“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战略主题,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从生活与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等健康主要影响因素入手,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努力在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五大领域取得突破。

  一、普及健康生活

  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全社会关注健康、重视健康,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引导合理膳食、戒烟限酒,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积极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全民心理健康。

  二、优化健康服务

  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抓好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加强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防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供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提高妇幼健康水平,促进健康老龄化,维护残疾人健康。

  三、完善健康保障

  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医保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有效衔接。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政策,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四、建设健康环境

  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

  五、发展健康产业

  促进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有机衔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鼓励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积极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食品等融合发展。推进医药创新和转型升级,提升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推进健康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产业集群,实现健康产业集聚程度明显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

  第四章主要任务

  一、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一)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

  建立全民健康教育制度。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加强健康信息发布。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各级专业健康教育网络,重点加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扎实推进全社会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加强健康教育的内容建设,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及时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坚决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严厉打击各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把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工作体系,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机构、队伍、经费等保障措施。普通中小学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7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普遍开设健康教育必修或选修课。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配发健康教育读本。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提高使用效率,健全体育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课外锻炼和业余训练、丰富竞赛活动。配足配好体育、卫生等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和评价标准。加快建设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区域性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中心。积极建立学生体质、形体、生理、心理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大力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到2020年全省健康促进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30年达到90%以上。

  加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引入单位文化建设,突出健康元素,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强化职业危害教育,普及职业防护知识,鼓励单位将职工健康素质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活动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指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职工开展健康素养学习测评,促进健康素养水平的提升。

  (二)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以“和谐我生活,健康江苏人”为主题,以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为重点,强化生活方式指导及干预,组织开展“三减三健” (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专项行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全覆盖。开发推广促进健康生活的适宜技术和用品,创造健康支持性条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积极性。发展壮大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动态评估,组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技能指导服务,形成健康自我管理、人际互助的社会氛围。到2020年,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3万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所有县(市、区)。

  制定并实施全省居民营养计划,普及合理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评价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营养健康工作的指导,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到2030年,我省居民营养知识素养明显提高,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全省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20%,居民超重、肥胖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加大执法力度,不在公共场所和公共区域设置烟草广告或者利用新闻媒体发布烟草广告,控制烟草促销活动,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营造无烟环境。积极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严格落实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有关法律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到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加强有害使用酒精监测。

  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科学、有序、规范地参与,减少意外妊娠和艾滋病、性病等的传播。普及毒品危害及应对知识,将毒品预防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融合,提升学校毒品预防教育水平,加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禁毒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规范戒毒医疗服务行为,帮助吸毒人员减轻毒品依赖。加强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社区康复的有机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提高吸毒人群管控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心理健康促进

  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发展,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室,普遍开展心理健康宣教及心理卫生保健。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干预力度,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设立心理卫生援助热线,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

  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与精神障碍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整合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拓宽精神卫生服务渠道。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和管理率,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施免费救治。建立病情稳定期贫困精神残疾人日常基本用药保障机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到2030年,全省每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05人以上、精神科床位增加到5张以上,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以上。

  建立学生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和心理干预机制,关注儿童、青少年、妇女和不同职业群体心理健康问题。加强羁押场所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快组建专业化、社会化心理救援队伍,加强灾害和事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

  (四)大力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

  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提升城乡居民应急素养和自救互救能力。开展群众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医疗自救互救、灾难自救、中毒自救等演练,促使自救互救素养提升,有效挽救生命,降低、减少二次伤害。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00%接受培训。多形式推进群众自救互救体验设施建设,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自救互救设备和急救药品,支持、鼓励居民家庭自备医疗急救包,有条件的地区可向居民免费发放医疗急救包,到2030年实现主要公共场所设有自救互救设备及药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建立志愿者卫生应急救援队伍。

  二、全民健身行动

  (一)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健身设施网络建设,重点打造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并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结合城乡绿道规划,推进健身步道建设,完善公园绿地体育健身场所与设施配套。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全省建成体育公园1000个,乡镇(街道)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体育活动室和多功能运动场。到2030年,全民健身设施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二)健全全民健身服务网络

  推动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以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实体化为基本要求,分类推进体育社团改革,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大力推动和培育健身俱乐部,逐步建立和完善俱乐部业余联赛制度和业余运动等级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和扶持体育社团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共体育服务网络,有效整合服务资源,为体育社团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搭建平台。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休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传统特色运动项目创新。加强重点人群体质健康的运动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健身活动,强化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在特定时段向特定人群发放体育消费券,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制定老年人科学健身纲要,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实施在职人群健身指导纲要,促进在职人群体育锻炼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助残健身工程,完善残疾人健身和康复的支撑条件,并加大培训指导和服务力度。

  (四)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加强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打造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全民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创新,大力发展体育医疗和运动康复机构,积极推广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专家资源,组建省市两级科学健身指导智库。面向大中学生和社会人士招募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宣传和科学健身指导公益活动。广泛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建立和完善运动处方库,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利用各类媒体和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平台,广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健身素养,定期更新完善全民健身服务指南。

  三、医疗卫生服务优化行动

  (一)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行医防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构建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加快医疗卫生领域军民融合。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引进的支持力度。

  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的原则,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健康、精神卫生、采供血、院前急救和健康教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优化基础设施设备配置,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面达到基本现代化标准,建成全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以上。到2030年,建成完善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实现配置科学、上下联动、协同发展,省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推动发展模式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有效增加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到2020年,全省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34人以上。到203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5人以上。

  (二)着力完善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防治重大疾病。健全现代化的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机制,提高各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处置能力。继续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在国家免疫规划的基础上,新增1-2种疫苗纳入地方免疫规划,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切实抓好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100%的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健全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降低肺结核发病率。巩固全省消除疟疾、麻风病和重点地方病成果,积极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有效控制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加强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治,强化动物源性传染病的源头治理。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项目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人均经费标准。在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将一些服务对象广、干预效果好、成本效益高的项目纳入服务范围,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制度。到2030年,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三)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以发展放大优质医疗资源为目标,重点支持妇产科、儿科、精神、传染、急诊、重症、病理、康复等领域专科诊疗能力提升,积极支持城市大医院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积极引进医学新技术,努力填补区域临床诊疗技术空白。大力推广基层适宜医疗卫生技术,全面提升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决实际健康问题的能力。针对严重危害我省城乡居民健康的疑难复杂危重疾病以及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多发病,加强新型临床诊疗技术攻关。到2020年,建设国内一流的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10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个、重点学科(实验室)30个。到2030年,医疗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县级医院解决部分疑难重症疾病的能力水平显著提高。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全覆盖。推进疾病诊疗全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推出一批符合国情、省情的专业、病种和诊疗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全面建成省、市级医疗服务质量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医疗服务均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比例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推进疾病诊疗规范化,加强重点病种规范化诊疗方案研究,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全面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人文关怀,倡导医院志愿者服务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四)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体制机制,完善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推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为育龄群众提供免费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务家庭,建立完善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深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到2030年,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自然平衡。

  四、重点人群健康保护行动

  (一)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加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儿科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门诊规划建设,强化妇幼卫生紧缺人员培养和配备,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妇女健康保障行动计划。规范孕产妇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建设。完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政策,推进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妇女病发病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3-5个百分点。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疾病筛查和常见病防治服务,加强新生儿危急重症管理和救治。建立爱婴医院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儿童疾病预防和心理健康服务,使全省儿童公平获得均质化的生长发育指导、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预防、筛查和治疗等服务,中小学生视力不良、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发生率得到控制。实施出生人口健康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初筛、转诊、确诊、干预和随访相互衔接的服务网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全面开展神经管畸形、唐氏综合症、苯丙酮尿症等疾病筛查。到2030年,全省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

  (二)促进健康老龄化

  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资源整合和分工合作,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融合。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衔接,构建养老、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医养服务模式。鼓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到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多点执业;鼓励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开设家庭病床,推进高龄老人医疗护理康复上门服务,完善居家医疗护理的医保支付政策。到2020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和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扶持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逐步提高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护理型床位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100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卫生所(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出台发展老年护理院政策。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协同医疗机构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

  (三)维护残疾人健康

  实施残疾人康复保障工程,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推进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程,深化人工耳蜗手术、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健康行动。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依托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健康档案、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等专业化康复服务。到2030年,有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实施精准康复。实施残疾预防行动,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防控,推动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

  (四)强化慢性病人群防控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遏制慢性病上升势头。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到2020年,35%以上的县(市、区)建成国家级示范区。逐步将慢性病发病率和管理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健全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和综合防治体系,完善防治服务网络,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加强全人群死因登记报告和肿瘤登记报告,提高监测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健全信息管理、资源共享、信息发布等制度。大力推广“三位一体”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强化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重大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筛查和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扩大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覆盖面。到2030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加强口腔卫生工作,12岁儿童患龋率控制在25%以内。

  五、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一)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健全完善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和诊疗中心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中医医疗机构提档升级、规模全面达标。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75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新增10-15所三级中医医疗机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

  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健全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建立中医健康状态评估方法,丰富中医健康体检服务,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三)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研究历代名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民间中医诊疗技术和方药,加强中药验方保存、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推动更多非药物中医诊疗技术列入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促进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推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实施中医药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项目工程,加快培育和集聚高水平中医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高水平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到2020年,建设50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200个传承工作站,培养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500人。建设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5个、中医临床医学中心10个、中医药重点学科30个。到2030年,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支由十名国医大师和国医名师为杰出代表、百名中医名师为重要引领、千名骨干中医为中坚力量、万名优秀中医为有力支撑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四)强化中药资源保护利用

  加大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力度,推进中药材绿色种植,鼓励省内大型中医机构、中药生产企业在省内外道地中药材产区建立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中药材生产种植基地。加快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在中药研发、生产、管理中的推广应用,以技术创新推进中药的现代化,为疗效明显、安全性高、作用机制明确和质量可控的中药产品提供有力保障。构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一批道地药材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追溯的初加工和仓储物流中心。加强技术集成和工艺创新,加速重要生产工艺、流程标准化、现代化,提升中药工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持省内知名中药生产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实施中药材质量保障工程,建立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质量管理和追溯体系。

  六、健康保障提升行动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按照“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医保制度运行质量和效率。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逐步实现医保省级统筹。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利用医保结算网络和社会保障卡建立“一站式”结算机制,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生产(流通)企业谈判机制。

  (二)强化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患者保障水平,并加强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的衔接。建立大病保险可持续筹资机制,实行大病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对医疗救助等困难群体和建档立卡城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确性,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

  (三)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资、重点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以及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探索老年护理补贴制度,保障特定贫困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鼓励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的有益补充,到2030年建立完善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四)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互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等与基本医保相补充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推动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以及与健康管理、运动健身、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的合作机制,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到2030年,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医疗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

  七、食品药品及公共安全保障行动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贯彻食品安全战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和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强对食品原产地指导监管,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构建进出口食品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加强对药物研发机构及研发过程的动态管理,推进药品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落实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协同做好基本药物和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中成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试行标准转正、中药颗粒饮片标准统一等工作。修订江苏省中药材质量标准、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完善GMP认证制度,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完善制度和程序,加强不良反应监测预警。加强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三)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快实施“科技强安”战略,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水平。严格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管,防范危化品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消除危及劳动者健康的隐患,有效控制和防范重大职业病事件。加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评价检测力度和重点职业病监测力度,推动用人单位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完善监护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劳动者健康体检覆盖率,进一步提升职业病诊断治疗能力。加快职业健康工程防护技术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推动转型升级,从源头和本质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大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个体防护能力。

  (四)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划和建设,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增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安全常识。强化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管理,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和守法意识。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继续保持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五)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处置救援、社会动员、舆论引导等机制,提高危机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提升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构建覆盖全省、高效完善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有效降低致残率和死亡率。到2030年,建立起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卫生应急核心能力不断提升。

  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到2030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气象、地质、海洋、农业病虫害、空气污染等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灾害风险隐患调查摸底、分析评估、预警发布等机制。增强公共建筑物和设施应急避难功能。加强大型活动、群众自发性节庆聚集活动群死、群伤治安灾害安全防范。

  (六)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

  积极推动对外开放口岸和口岸公共卫生标准建设,着力完善具有江苏特色的口岸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口岸公共卫生保障要素,实施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监测预警。拓展口岸卫生检疫监测技术平台,确保重点敏感传染病境外输入可防可控。提升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确保口岸发现有症状者现场排查率100%。建立健全江苏范围内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力争新增2-3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成为国际旅行者医疗救助网络成员单位。构建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条件的2-3家江苏开放机场、港口创建国际卫生港口(机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完善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推进口岸规范化建设,提升动植物检疫查验、检测鉴定、检疫处理、监测防控设施设备配备水平,健全违规问责追究体系,全面增强把关服务能力,有效防控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生物入侵,推动口岸功能提质增效。实施国门生物安全风险管理工程,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天候”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联动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七)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

  建立健全人身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对儿童和老年人伤害进行重点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

  八、健康环境绿色发展行动

  (一)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中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实行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管理,深化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污染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加强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开展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扎实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对工业园区排污企业开展达标治理,实行化工园区分期分级目标管理。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城市噪声、光和油烟污染治理。

  加强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构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重点流域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建立省级和地方重要环境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开展重点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体系示范建设,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动态管理系统。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推进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工作,加强重点环境管理企业特征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强化对放射性废源(物)的统一管理,确保100%安全收贮放射性废源。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完善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全省电磁辐射环境普查,开展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核电基地运行辐射环境回顾性调查与评价。

  (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加强日常保洁。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行动,以提升城市宜居环境品质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环境薄弱区域功能品质,整治沿街立面,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提升。多措并举改善住区环境,完善市政设施、交通设施和环卫设施配套,有序推进城市黑臭水体、受损山体等方面的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改善无障碍环境,逐步开展市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适宜养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打造“绿化、美化、舒适化”的高品质宜居空间。大力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水平。到2020年,50%的设区市达到省级以上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到2030年,设区市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到2030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全面无害化,“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统筹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建立。有效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工作,到2030年,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化利用体系。积极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强化一体化推进、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护,到2020年,实现苏南地区规划发展村庄、苏中地区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苏北地区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到2030年,全省农村全面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强化环境与健康监测评价

  构建有针对性的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特征污染物筛选和分析测试技术,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状况监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调查。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环境质量监测与健康影响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监测网络,系统掌握我省主要环境污染物水平和人群健康影响状况与发展变化趋势。加大环境与健康风险相关性分析与评估,研究环境污染导致人体健康损害的致病机理、暴露途径,确定暴露生物标识物,定量估计和预测环境污染对人群远期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合理确定可接受的危险水平,分析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指标的关联性。划定环境与健康风险区,探索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有效支撑环境与健康危害的管理决策。

  进一步完善我省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合作机制,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部门的交流沟通,联合开展环境与健康问题的研究,逐步建立信息共享、职责明确、共同合作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加强环境与健康数据信息的交流与发布以及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四)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

  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把爱国卫生运动与深化医改紧密结合起来、与预防和控制疾病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内涵,充分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健全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改进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到2020年,力争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国家卫生县城数量提高到全省县城总数的50%,国家卫生乡镇数量提高到全省乡镇总数的20%。到2030年,力争国家卫生县城数量提高到全省县城总数的70%,国家卫生乡镇数量提高到全省乡镇总数的30%。

  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针对当地居民主要健康问题,编制实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加强监测与评价。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到2020年,力争建成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20个、健康村镇建设示范村镇500个。到2030年,力争建成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30个、健康村镇建设示范村镇1000个。

  九、健康产业创新升级行动

  (一)优化社会办医格局

  大力推进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的限制。鼓励社会资本发展高端医疗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序引导和规范包括国有企业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税收、融资扶持政策和投资奖励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健康服务机构给予投资奖励。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疗管理集团。依法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监管。到2020年,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均达25%以上,到2030年社会办医规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创新发展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

  以生物技术药物、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现代中药、高端和新型药用辅料、高端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和新型智能康复系统、健康穿戴装备等为重点,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推动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医药产业集聚发展水平,重点打造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连云港、苏州、无锡、常州等多个重点医药产业基地,形成协同有序、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加快医药产业国际化进程,提高原料药、药物制剂和医疗器械在国际主流市场的占有率。支持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康复辅助器具研发生产。鼓励数字化医疗产品、适用于个人及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和健康物联网等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三)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

  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等服务。引导体检机构、健身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连锁经营。规范发展母婴护理、养生美容等服务市场,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培育服务品牌。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引导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中心、医疗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支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加快发展健康旅游,大力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以“中医治未病、康复理疗、养生保健、药膳食疗、健康养老”为重点,积极发展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产业。开展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健康文化产业,鼓励开发特色医药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健康食品产业,拓展保健品市场。鼓励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生物医药研发服务外包。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机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社区、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等服务机构,到2020年设立5家以上商业保险机构投资的养老保险社区和健康管理服务机构。

  (四)加快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

  加强体育健身休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构建以大众化市场为主体、适应多元化消费需求的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发展新格局。推进“所有权属于国有、经营权属于公司”的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促进体育场馆服务业和相关城市服务业的融合渗透,打造一批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积极培育冰雪、山地、水上、汽摩、航空、极限、马术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加快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产业带,培育一批健身休闲特征明显的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健全健身休闲业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服务内容创新。加大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供给,培育潜在体育消费市场。

  十、“智慧健康”建设行动

  (一)健全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

  利用智慧健康专网、电子政务网、互联网等网络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应用集成,构建统一权威的省市县三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在各级各类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建立区域性健康数据云存储中心和灾备中心,强化信息安全认证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可信的身份认证和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保障健康信息安全可靠。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卫生与健康资源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知识等五大数据库覆盖全省80%以上人口,2030年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

  加强医院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于电子病历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集成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和医院临床、运营数据中心,实现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支持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交互,开展临床路径和病种等管理,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完善全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支持分级诊疗,引导合理就医。统筹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综合管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卫生监督、血液管理、卫生应急管理、药品供应保障与使用管理、医疗保障等业务领域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考核评价和行业监测,提高监管水平。到2020年,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全面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达到四级以上的超过40家,2030年全面达到四级及以上标准。

  (三)推进健康医疗互联网服务

  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和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健康服务新型模式。开展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等互联网健康服务。基于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平台,开展集预防、治疗、康复等于一体的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推动居家养老、居家护理、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更加智能化和便捷化。到2020年,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和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覆盖80%以上县(市、区),2030年实现全面覆盖。

  (四)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

  推动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区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江苏的优势,推进基于区域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建立和完善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应用落地。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消除数据壁垒。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新业态发展。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采取医疗、医保、价格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基层医生与城乡居民的契约服务关系,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依从度,提高基层首诊率。在城市,以大医院为龙头,建立医疗联合体、医疗集团;在农村,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促进双向转诊。

  (二)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政府重在加强宏观管理,把主要精力放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引导、管规划、管评价上,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的监管,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制度,强化医院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健全综合监管制度

  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综合监管,推进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强化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的监督执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全过程监管,重点抓好资格准入、服务规范、质量安全等监管,强化价格管理部门对药品、服务等价格的监管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监管中的作用,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简化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流程,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鼓励以医联体、医疗集团形式进行集中采购,保障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改革创新,促进现代医药物流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医药流通体系。

  (五)改革医保支付制度

  全面建立医疗费用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强化医保支付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疗成本的积极性,实现费用和质量双控制。加强基金预算管理。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六)加快推进医药价格改革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构建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探索政府定价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强化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衔接。加大对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的综合监管力度。

  二、扩大全社会健康投入

  (一)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

  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对卫生与健康的投入政策,并实现逐步增长。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基本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科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投入,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对公立医院政策范围内的补助事项,建立健全考核补助机制,考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社会效益,补助金额与考评结果密切关联。政府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给予扶持,努力构建政策公平、机会均等的各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格局。

  (二)创新健康服务社会筹资机制

  建立健全多元化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和个人加大健康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健康服务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捐款。鼓励各类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担保机构支持健康服务领域创新型新业态和小微企业。引导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健康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健康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银企合作,多渠道满足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鼓励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建立健康产业联盟,搭建投资平台,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拓宽健康产业发展渠道。

  三、强化健康人才保障

  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病理、护理、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以全科医生为重点,通过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提升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强高层次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健康相关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引进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积极资助医疗卫生机构中青年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进修,对涉及健康相关产业领域的专家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和优先考虑。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实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在人员总额范围内动态核定岗位。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生人才队伍专业、学历、年龄结构。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通过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公开招聘、免费定向培养的方式,不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基层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县管院用”管理模式,推动“单位人”向“系统人”转变,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均衡优化配置。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逐步实现公立医院收入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推动健康科技创新

  大力加强科技协同创新网络建设,推进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健康研究科研基地布局。促进医研企结合,推进医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打造一批健康研究和健康产业创新中心。发展医学前沿诊断技术,加强慢病防控、精准医学、智慧医疗等关键技术突破,推动创新药物开发、加快医疗器械国产化应用、促进中医药现代化,增强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以产业和企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深入实施“科教强卫”工程,加强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重大项目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推动医学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加强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

  五、促进健康交流合作

  积极推进健康领域的区域合作,密切与兄弟省份的卫生协作,建立与上海、浙江等长江经济带地区的紧密协作关系,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东欧及周边国家的卫生合作,推进人口健康领域的国际交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产业开发、中医文化等方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加强国际卫生发展援助与合作,重点包括专科技术中心建设、疾病预防与控制、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等合作,提升健康领域国际影响力。

  六、加强健康法治建设

  推动卫生与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完善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健全健康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体系。强化政府在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的监管职责,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健康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建立高效有力的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六章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江苏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考核指标,健全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完善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组织程度,做到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推进。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扩大群众参与的载体和渠道,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使健康江苏建设符合群众意愿、得到社会支持,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二、强化宣传引导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部署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强化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卫生与健康的普遍认知,传递健康领域正能量,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让“大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卫生与健康、支持健康江苏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测评估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纲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按照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激励和问责。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如有必要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调整修订。总结推广在规划纲要实施中的有效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进整体推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标签:健康江苏
责编:易煌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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