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全市户籍人口达591.60万,市常住人口487.94万人。在常住人口中,0-14周岁、15-64周岁、65周岁以上的人口分别占19.51%、69.69%和10.80%。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占57.53%(城镇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