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11日讯 (通讯员 陈宇 张刚 盼盼 记者 高峰)5月3日上午8时许,张某驾车沿泗阳县运河大道由东向西行驶时,因闯红灯被泗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警务组民警现场查获。民警开具了罚款凭证,让他到银行缴纳罚款。张某拿着处罚决定书去银行缴纳罚款时,心怀怨气,竟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信息,发泄对公安交警的不满,还配上内容粗俗不堪的文字辱骂交警。
5月8日,城东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张某进行传唤,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派出所民警的教育下,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张某因寻衅滋事被泗阳警方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