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现场。
昨天,我市崇川区光明东村的居民向南通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本报85110110新闻热线咨询,在老小区改造中被施工人员拆除的防盗窗残件,最后是怎样处理的?当日下午,辖区街道办事处作出解释,拆除后的残件均由作业合同授权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处置。
居民朱先生等人反映,最近所在小区正在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进行改造。“我家住在光明东村6幢2楼,在施工改造过程中,家中主卧、阳台以及客厅窗户上的防盗窗都被施工人员拆除了。拆是拆了,但是,大家想了解一下,这些被拆除的防盗窗最终到了哪里。”朱先生说道。
为此,辖区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通过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及时作出回复:为了保障施工安全,街道社区需要拆除楼前楼后影响施工的所有防盗窗、晒衣架、雨棚等设施,针对防盗窗问题,负责此次改造的责任部门采取的是“拆一还一”,拆除后的防盗窗,涉事户主在场表示还需要的,施工人员当时就会给户主。但是,不可能等到户主晚上甚至第二天再来要,因为当天拆除的防盗窗当天就要清理掉,这是缘于拆除后的防盗窗放在路边很危险,其切割口非常锋利,极易伤人;为此,根据合同清单上的具体要求,户主弃用、无人认领的残件归施工单位统一处理,并且,由施工单位授权的工作人员安全处置。
记者周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