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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全市查处60起
2021-02-18 10:20:00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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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声、大气污染以及引发的次生火灾和伤人事故,一直备受关注。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截至2月17日16时,全市公安机关共接到春节期间涉及烟花爆竹的警情87起,办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60起,通过巡逻发现并教育劝阻非法燃放行为1000余人次。

《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市区禁放区包括五山风景区和濠河风景区两个区域,任何时间和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也不例外。限放区则包含崇川、开发区绝大部分地区以及通州部分地区,全年禁止燃放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三类烟花爆竹,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外,每天21时至次日8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的燃放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在禁止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从重处罚。

今年春节期间,全市共接报火警27起,未接报九小场所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情,涉及烟花爆竹的警情87起。2月15日至16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公室组织环保、应急、城管、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组成3个专项督导组,到8个街道(乡、镇)、6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4家商店检查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开展情况,总体情况良好。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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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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