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十万元讨女友欢心不成 男子赖在女方床上不走
中国江苏网5月21日讯 泰州市公安局下属的靖江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前日突然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的报警电话,称有一位男子躺在她的床上不愿离开,忍无可忍的她不愿意再和他纠缠下去,不得不报警求助。
接警后,城西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经查,在报警女子所居住的一间出租屋内,确有一名男子躺在女子的床上,见民警前来,十分不情愿地悻悻起身。
男子自我介绍姓刘,今年30多岁,靖江当地人,是一名从事个体经营的小老板。今年4月份,刘某和一班朋友去当地一家KTV嗨歌休闲,结果偶遇来自南通的女子王某,刘某对王某一见钟情,展开追求。在刘某紧追不舍下,王某答应了刘某的求爱。
为讨欢心不惜血本——
不料美人突然变脸断交
好不容易追得美人归,刘某也舍得花血本,为王某在当地重新租了一间房并缴清一年房租。随后,刘某还为王某挑选了一只价值3万多元的上好玉镯,同时选购了其他一些饰品。两人交往期间,刘某在王某身上花了10万多元。
不料数日前,王某突然强硬提出分手,并要求刘某离开自己的出租屋。一头雾水的刘某备受打击,苦苦询问原因却没得到答案,一气之下,刘某干脆赖在王某的出租屋里不走。无奈之下,王某选择了报警求助。
爱情不是一场买卖——
民警调解沮丧男子离开
“双方恋爱应自愿,不得强迫。”民警上门后,对相关事件进行了了解。在弄清真想后,对刘某和王某进行了居中调解;王某表示,自己和刘某没有一点儿感情基础,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越来越觉得两人不合适,对于刘某向民警反映的在她身上花钱一事,王某也如实表示确有此事。
鉴于王某执意分手,在民警疏导下,刘某只得离开了涉事现场。
“恋人之间的感情不是拿钱就能作交换的,谈恋爱要你情我愿尊重对方的选择。”5月19日下午,城西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向本报记者介绍说,“男子花十万元讨女方欢心不成,值得各方思考真正的爱情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