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9日连云港讯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落到实处,连云港海州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十条措施》。
一、 畅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优化升级诉讼服务
对涉农案件确保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构建涉农案件“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形成立案前多元化解与立案后“分调裁审”相结合的多层次解纷模式,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健全完善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拓展乡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动与政务平台互联互通,不断完善乡村法律公共服务体系。
二、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延伸司法审判职能
深入推行巡回办案制度,根据农忙季节和农村当事人时间不固定的特点,设立服务农忙生产的“农忙法庭”,灵活安排开庭时间,适时启动“午间法庭”“晚间法庭”和“假日法庭”,并坚持下乡巡回办案,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审理、现场送达,减少当事人往返路程,不耽误农时、农事,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取得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 依法惩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严惩涉农黑恶犯罪,建立健全案件排查、移送机制,依法严惩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和干扰农村“两委”工作的犯罪;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村霸、行霸、市霸、宗族等乡村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乡村社会治安,增强乡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制裁坑农害农行为,依法严惩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坑农骗农犯罪行为,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有关机关和部门,助力脱贫攻坚。
四、 保护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五、妥善审理涉农婚姻家事案件,夯实农村稳定基础
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加强农村家事案件诉讼调解工作,将“家门口”调解工作站深度运用到涉农婚姻家事、乡村邻里案件纠纷化解中,加强诉前调解,引导家庭成员树立行为准则,促进农村家德家风建设,努力实现家事司法预防、挽救、修复、治疗婚姻等家庭社会关系的司法功能,弘扬守望相助、崇德修睦的乡邻美德。积极巩固有利于家庭稳定的财产制度和情感基础,着力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六、构建“家门口”调解工作体系,多元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以“无讼村居”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开展。设立“家门口”调解工作站,整合派出所、检察室、司法所、网格员等多方力量,形成镇、村、站 “三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建立充分尊重涉农纠纷当事人的自治和选择、满足涉农纠纷解决需求的诉讼、和解、调解等多种方式兼容并蓄,功能互补,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七、 全力打造无讼村居,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以“无讼”助“善治”,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结合“无讼村居”的四个示范点先发优势,服务保障当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驻村法律帮扶、流动普法课堂、巡回诉讼服务,与相关部门、镇街、基层调解组织有效联动推进诉调对接,不断总结固化经验,完善机制建设,推动常态化运行,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八、 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构建基层司法便民网络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就近就地化解纠纷的职能作用,以“互联网+司法”思维,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在人民法庭接待、立案、审判等环节的深度运用,严格一次性告知、完善窗口值班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搭建涵盖诉调对接、立案、审判的全方位、一站式、人性化的便民服务平台,及时化解涉“三农”纠纷,在提升办案效能的同时,让群众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
九、积极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深度融合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案件审执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生存生活基本权益。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为确有需要的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让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
十、 加强司法宣传力度,培塑乡村法治新风
拓展普法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法庭开放日”“送法下乡月”“这堂课有点不一样——送法进校园活动”“海哥说法”等平台的普法宣传力度,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重大、典型涉“三农”案件现场明理释法,充分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普法效果,以生动鲜活的形式,向广大农村地区普及法治理念,倡导社会诚信理念和社会道德观念,提升普法宣传的实效。(展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