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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狗随地便溺 主人未及时清理被罚款20元
2021-03-12 10:28: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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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您好,您牵的宠物狗刚才在道路上随地排泄粪便,您并未进行清理,根据相关规定,我们要对您进行处罚。”城管队员说。据悉,这是今年以来城管部门对宠物粪便污染环境开出的第一张小微处罚罚单。今后,城管部门将严查宠物粪便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宠物粪便污染环境被罚

昨日早上6时40分,城管海州二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朝阳中路和南极南路交叉路口西北角时,发现市民杨某牵着的宠物狗随地排泄粪便,之后杨某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即离开现场,城管执法人员用执法记录仪对其全过程进行了录像。随后,城管海州二大队执法人员上前出示执法证,并告知杨某刚才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杨某在宠物狗排泄粪便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即离开现场,城管执法人员给予杨某20元处罚,并要求她清除宠物粪便。

听完城管执法人员的讲解和处罚决定后,杨某表示接受处罚并立即清理宠物粪便,今后也会增强意识,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做文明养犬人。

宠物粪便不清理将“严管重罚”

“在工作中,我们经常会接到某处有宠物粪便未处理的投诉,尤其是清晨和傍晚的时间段居多。由于确认难度较大等原因,关于宠物随地便溺污染环境的处罚在连云港一直处于‘零状态’,这是开出的首张罚单。”城管海州二大队负责人刘海祥说。眼下,市民群众对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今年以来,市城管等部门针对遛犬不牵绳、粪便不自清、街面犬只散养等行为,启动“严管重罚”程序,同时,城管部门还进社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劝导市民遛狗拴好牵引绳,并及时清理狗的排泄物,做到文明养犬。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养犬,城管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辖区内的遛狗不牵绳、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拒不改正的当事人处以罚款。

小微违法行为处罚常态化

“去年开始,我们开展小微违法行为处罚,常见的主要包括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丙军说,今年以来,已查处小微违法行为903起,处罚金额18680元。

据悉,城管还联合街道、公安、交警、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加强对公园、广场、主次干道等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的巡查管理,及时查处不文明行为,确保精细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对不清理宠物粪便、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等行为加大管理力度和惩处措施,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进行处罚。对“小微违法”行为的查处纳入常态化轨道,塑造更为文明和谐的城市形象。(□ 武娜 赵淑丽)

标签:宠物;宠物粪便;清理;处罚;杨某
责编:张慰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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