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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明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2019-02-27 11:09: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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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连云港市检察院依法对原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明(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高明,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4年,被告人高明利用担任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签:国土资源局;受贿罪;被告人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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