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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房屋安全管理迈入法制化轨道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0-19 17:13:00

  中国江苏网10月19日讯 今年8月5日,连云港市十四届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连云港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连云港房屋安全管理迈入法制化轨道,为港城市民实现安居梦加上一把“安全锁”。

  房屋安全管理是涉及千家万户、攸关民生的大事,是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基础和前提,事关“四个全面”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近年来,国内有的城市出现老楼危楼和房屋倒塌事件,对房屋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国务院、住建部、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据了解,当前,我市仍有部分城市房屋因建造年代早、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房屋安全管理任务艰巨,尤其是每年汛期,房屋安全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危旧房治理是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并专门成立了市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年都与各县区(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危旧房排查治理任务。

  无论是从工作需要还是从新形势要求出发,加快房屋安全管理的立法工作,把房屋安全管理上升到法制层面,落实各方责任,形成通畅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我市及时出台《办法》,不仅是贯彻国家、省关于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和实际举措,也建立和完善了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基本制度,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对促进房屋合理使用、及时发现治理安全隐患,确保群众住有安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部门,近年来,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市住房局高度重视,将房屋安全管理尤其是危旧房治理列为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切实有效地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据介绍,市住房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房屋安全排查。近年来,国内楼房倒塌事件频发,住建部、省住建厅多次要求各地开展房屋安全排查。自2014年5月开始,市住房局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大排查行动,根据住建部的规定和统计口径,共排查出城镇危房及潜在危房22.35万平方米、1372幢,摸清了危旧房底数,建立了档案资料,为建立全市危房管理信息系统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扎实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是我市唯一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专业机构,负责对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行管理。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采取“边核查边鉴定”的方式,依据责任主体的申请,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各县区上报的疑似危房分期分批进行了安全鉴定,近3年累计鉴定房屋面积12.4万平方米。同时,市鉴定中心积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为我市中小学校舍、重点企业、重大工程等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三是切实做好危旧房治理。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目标任务是:全市治理改造城镇危旧房8.5万平方米,加上市区危旧直管公房改造1.5万平方米,共计10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全市通过旧城改造、维修加固、拆除、封存等措施,已经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解危7.76万平方米。在各县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未发生一起房屋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

  据介绍,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办法》共七章,分别为总则、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危险房屋防治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共四十条。《办法》的出台对加强我市法治建设,特别是房屋安全管理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这部《办法》,非常切合我市当前的发展需要,将有效促进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下一步,市住房局将加强宣传、明确职责,创新思路,切实增强社会各界房屋安全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有效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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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