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王拓) 江苏省教育厅11日出台《关于加强与改进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指导职责,推动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意见》指出,不少家庭的教育存在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部分家校理念不一致、行动不协同,不少孩子劳动与体艺活动过少、学业负担过重、游戏与探究活动过少、焦虑水平过高,影响其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意见》要求,中小学每学期组织1至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学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中,幼儿园要重点指导家长带领幼儿感知家乡和祖国的美好,培养劳动意识;小学要指导家长保证儿童每日睡足10小时,不盲目攀比学习成绩,定期检查视力,培养一两项能终身受益的体育爱好;初中要针对少年青春期身心变化,适时适度开展性教育,预防网络游戏成瘾和手机依赖;高中要重点引导青少年树立国家意识和理想信念,确立职业生涯规划。
针对留守流动、身心障碍、父母离异等特殊儿童群体,《意见》提出根据“一家一策”“一生一案”的原则,深入细致做好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