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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观察|网络赋权但不能超越权力边界
2020-12-28 15:27:00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单文盛 刘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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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权力关系的变更总会引导社会结构的重铸,而新媒介赋权所独具的“弱者”弥散化更导致了结构中强弱界限的模糊。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单文盛、刘宇辰在《传媒观察》2017年第6期发表论文认为,个体被赐予的能动性对正处于社会结构转型期的“强者”无疑会产生诸多危机,并以此影响整个社会。本研究着眼于分析新媒介赋权对原权力中心的挑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改良的路径及方法。

 

互联网这股新兴能量突飞猛进的发展,势必会牵扯和改变曾有的社会构造。网络赋权下的社会关系的法则,对正在处于社会快速转型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国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新媒介赋权的变迁与发展

赋权是一种跨越了多个领域并随时代不断发展的概念。曾经的赋权是一种由上至下的赋予行为。追溯到19世纪90年代,美国就有了专门资助低等劳工的集团,并与政府合作进行了多方面的赋权。到了20世纪70年代,美国社会学学界兴起对工作中受压迫的黑人的赋权运动,并正式提出“赋权”这个概念。如社会学家托尔(Torre)所言:“赋权是一个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人们变得够强大而足以去参与影响他们生活的事件与机构,以及在这些事件与机构的控制下进行分享,并努力改变他们。”之后传播学者蒂奇诺所提出的知沟理论、文化研究学派的媒介批判等传播学原理将赋权行为精准概括为了一种信息的赐予,创造了“获取信息→参与社交实践→获取能力与权力→改变自身处境”的流程。充足的信息配以相应的政策使“弱者”得以重生。

虽然早期的赋权行动也围绕着赋予信息、自主行动为核心运作,但还是偏向单方面赋予。如托尔所言,人们虽然被赋予了行动的能力,但是这些看似自由的行为都是在相关机构的控制下进行的,人们所做出的改变也常常受限于规则制定者。这也促成了议程设置、把关人、铺垫效果等一系列理论的产生和发展。赋权仍是单向度的权力赋予,而不是一种共赢。

而新媒介互联网的诞生使赋权行为发生了改变:其独具强大的交互性、即时性以及随着发展出现的高渗透让“弱者”开始占据主动。这和在互联网兴起之初,尼葛洛庞帝就提出的“网络赋权”理论不谋而合——和涵化理论一样,这类依托在新兴媒介上的特殊方法论的价值,随着相应媒介的发展而与日俱增:“网络赋权”更像是对福柯关系型权利的再拓展,利用新媒介的特性对权力的去中心和毛细化进行了概括总结。它打破了原本社会权力分化的阶级性,并模糊了社会权力关系中强弱的边界。那些生理、政治、社会地位上被边缘化的个人和团体与主流间不再有明确的界限,部分“弱者”开始和“强者”相互转化。这进一步促进了新媒介赋权下的舆情事件,并造成了“弱者”的弥散化和权利中心的再构建。

与公众话语权的博弈

赋权自从20世纪中期出现以来就秉承一个目标:致力于对“弱者”的扶持与帮助。在传统媒介年代赋权主要集中在对弱势群体的符号构建和信息给予。而新媒介环境下的权力分配不再是泾渭分明的楚河汉界,而是逐渐模糊为混沌初开之势:“强者”不再强,“弱者”不再弱。强大的自我赋权、自由的表达能力把曾蜷缩在各个角落的能量汇聚在了一起,这种群体活动利用情感作为依托,让信息压力与趋同心理把局面导向有利于自己的一面,并以此造成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局面。

在当下,曾经的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开始逐渐变成围观式的“罗马竞技场”。人们对知名个体展开观察,并且不再一味地接受单方面的信息而寻求相互的资讯流通。

人是感性动物,社会交际离不开情感的衬托。新媒介普及后的大众性和隐蔽性让客观和理性的关卡不再牢固,公众也十分容易受到舆论风向的影响,进而产生舆情事件。在特定的社会心理、社会情境条件下,受到群体意识、社会价值观、社会心理以及信息传播等各种因素影响和作用,致使公众在互联网上表达和传播的意见、态度和情绪一起所形成的社会舆论,其非理性特征值得我们去注意和防范。

在新媒介环境下权力不断去中心化,使强弱再无明显分界。但去中心化必然伴随着再中心化,网络所赋予的话语权会在新媒介的争斗中沉淀和融合,最终依托集体认同形成了新的中心。这样形成的中心在其内部拥有较为稳定的可信度,当其渗透率达到一个非常高的程度时,新媒介赋权环境下的“强者”也就被再次构造出来了,如百度搜索。

2016年2月26日,魏则西通过知乎详述了遭遇百度欺骗及恶性治疗的经历。4月12日,魏则西去世,他在知乎的回答《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被网民所关注并被分享至多个平台。4月27日,新浪微博用户@孔狐狸发布一条呼吁关注百度竞价排名问题的博文,该文被转发上万次,事件相关舆情热度逐渐提升。4月28日、5月1日、5月2日,百度三次就“魏则西事件”作出回应,新浪科技等网媒第一时间关注并报道。百度被推向舆论风口浪尖,新华网等媒体也很快对事件做了跟踪报道,同时深挖报道事件牵扯出的莆田系、部队医院外包、监管等医疗乱象问题,引发网民持续热议。

新媒介虽然赋予了个体强大的信息获知能力,但是在网络日趋普及的今天,搜索引擎在驱动社会信息流动、缩小知识鸿沟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而且不单单是搜索引擎,个体探寻信息的途径也总是通过类似集体认同所构成的中心进行,所以新媒介赋权环境下的“强者”所掌握的权力再次形成了“权利金字塔”。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网络媒介并没有促成平等,个体的能动性还是受到了环境的限制。

赋权危机下的反思

新媒介虽然给予了个体自由的权力,但分散至每个人的力量也更难以掌控,更容易产生不可预估的后果。所以任何权利都应该有界限,新媒介赋予的强大话语权和行动力更应该有相应的约束。国家应该加快发展对于网络公共领域的实名制,并对谣言煽动实行监控,同时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立法。建立专门的网络舆情机构,做到提前预防,灵活引导,也需要和新媒介中其他媒体相互合作,寻求共赢。

中心化的问题上,政府更需要立足当下,强化自身的媒介能力,联合线下线上共同构建真正有公信力、并被集体认同的网络核心。对当前环境下已形成的中心化意见集团进行切实监管,防止类似血友病贴吧等事件再次发生。

作为媒体本身也需要注重职业素养,类似“老太碰瓷玩具车”“河南抹香香”等舆情反转事件,正是因为网络环境下媒体不尊重新闻客观性而出现的。公众的视线很容易被谣言吸引,但媒体更容易因此失去公信力。只有真正有态度、有价值的媒体才能最终脱颖而出成为新的中心。

而现有社会结构中“强者”更是要抓住赋权机遇所产生的再中心化,利用好资本进行形象构建,并顺应民意、转变理念,合理运用危机产生的关注度进行符号的再塑造,融合网络整合营销的方式打进新媒介再中心化的进程。

新媒介赋权虽然需要各方面进行监督,但能治本的方法还是提高公民素质。唯有加强文明建设,深化社会改革才能最终从根本上解决新媒介赋权所带来的问题,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只有不断提升自我素质才能切实抓住新媒介赋权中转瞬即逝的机遇。

(载《传媒观察》2017年第6期,原文约4000字,标题为:新媒介赋权环境下模糊的权力边界。有删节,图表和注释等从略,学术引用请参考原文。作者单位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本文为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新媒体校级重点实验室课题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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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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